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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辖区内交通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和监督。
二、组织编制全市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础设备、交通运输生产、交通规费征收、科技教育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三、负责全市专用公路、一般干线、县乡公路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实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定市场规划、建立市场服务体系,发布市场信息、监督市场经营行为。
五、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工作,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和进行监督。
六、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主管公路路政、运政工作;协同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路投资、价格、劳动工资及其它有关交通行业的经济政策;负责动员和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和公路紧急抢修工作;指导协调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工作。
七、负责公路交通技术的管理和开发工作;拟定交通技术标准;负责公路运输车辆技术、车辆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指导交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行业基本情况的统计信息工作。
九、负责交通教育、职工培训、老干部管理。指导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主管全市各级交通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一、组织、管理、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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