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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好入党关口,高平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新机制,通过明确发展重点、发展程序、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进一步抓好了发展党员工作。
一、明确发展重点。按照晋城市委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把培养发展群众认可、致富能力较强、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优秀人才作为工作重点,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有计划地吸收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性别结构,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近三年来,全市共培养发展1400名优秀人才入党,为各级党组织增添了新活力。
二、明确发展程序。在全市普遍推行了“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通过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从源头上严把了发展党员质量关。一是群众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委组织实施,采取全体村民推、户代表推、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推三种模式,组织推荐优秀村民和当年的发展对象,凡未经民主推荐的不能发展入党。实行农村发展党员新机制以来,高平市有3200多名农村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进入了优秀村民库;二是党委考察。乡镇党委和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深入乡镇和行政村,审查发展党员材料和党组织有关记录。通过调查走访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和群众代表,准确掌握支部的发展程序和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重点掌握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以及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知识情况。高平市委组织部还聘请了5名党性原则强、熟悉党务工作的老干部为特邀组织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履行程序不走形式、组织考察不走过场。近三年来,全市先后有14名发展对象因入党动机不明确、领会党的基本知识不深刻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被暂缓发展或取消资格;三是支部票决。要求农村党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接受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四是全程公示。要求在履行入党程序过程中,推荐优秀村民、推荐发展对象、通过支部大会票决接受为预备党员等环节,都要填写统一规范的公示表进行张贴公示。
三、明确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采取集中办班、结对帮带、培养锻炼等方法,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做到未经培养合格不发展。二是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活力。乡(镇、街道)党委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表现突出、具备党员条件的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对进步明显,但尚不成熟的作为预备发展对象,进一步加强培养教育;对表现一般,但思想上要求进步的作为储备发展对象,对其进行经常性帮助和教育,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和提高。近三年来,先后有2441名优秀村民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1423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为发展对象,为党员队伍储备了力量。三是加大团组织“推优”力度,从“后备”队伍中发展年轻党员。对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由所在乡(镇、街道)团委和团市委出具推荐意见,未经团组织推优的不能入党,着力培养优秀青年入党。
四、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建立了领导责任制。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机关干部分片包村全员抓、农村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信访查办制。市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村级组织都建立了发展党员工作来信来访接待查办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备案,认真查证落实,确保群众监督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了督查考核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委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要求规范运行。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对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入党介绍人、考察人等提出了明确的职责,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发展党员的,严格追究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掩盖、隐瞒事实真相、出具假证或伪证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讯员 张全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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