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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张志敏报道)高平市东城办事处关心农村离职干部待遇,十多年来逐步建立健全了农村离职干部补贴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离职干部说:“组织这么关心咱,所以现在退下来了也不能闲着呀。”现任干部说:“咱农村干部也能领‘退休工资’。所以得好好干,要不然心上过不去。”他们的做法:一是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原城关镇有文件规定对农村离职正职干部进行补贴,1994年该处成立后坚持执行这一文件。1997年,该处出台专门文件,将补贴范围扩大至农村离职副职干部。二是逐步提高补贴标准。2003年,该处再次出台文件,对补贴对象、补贴档次、补贴标准和加补条件进行了细化。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通过调整现任干部基础工资,使离职干部待遇也得到相应提高。三是逐步规范补贴程序。具体办理过程中,由本人提出申请,支村“两委”主干签字同意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党委审核后下发《农村离职干部补贴通知书》,村(居)委接到通知后进行发放。目前全处有40余名农村离职干部每年享受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补贴。落实农村离职干部待遇使离职干部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从而积极发挥余热,更加支持支村“两委”和现任干部的工作;也使现任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工作更加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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