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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副书记 孟福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提出的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任务,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不仅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而且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充分认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市委四届六次全会、五届二次全会作出了两个《决定》,对构建和谐晋城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确立了争做全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先进市的奋斗目标,明确了“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六个创建、打造八大工程”的工作思路,可以说,构建和谐晋城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就是我们搞好“六个创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任务,对于完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形成全市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当前形势下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行动,努力提高认识上的坚定性、行动上的主动性和实践上的创造性。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构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晋城的重要举措。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实现共谋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享改革成果、共创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和保障。劳动关系是否协调稳定,既关系着生产力的发展,也关系着全社会的和谐。从发展的角度讲,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职工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生产要素的聚集效应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从和谐的角度讲,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风向标和晴雨表,如果劳动关系不能保持协调稳定,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不仅会引发企业的不稳定,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适应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抓住了推进发展与保持稳定的结合点,是规范企业管理有效载体,也是工会组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切入点。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工会组织都要站在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新晋城”的高度,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加大力度,明确任务,引领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创建活动规划目标的实现。我们已经确立了“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全市大多数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创建活动目标,现在的关键就是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把这个目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今年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攻坚克难的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今年的创建工作抓实抓好。要根据市里提出的目标要求,修改完善各自的工作规划,争取所有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数量比例,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创建工作质量。要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标准,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这些企业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会自身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显著成效,为做好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要求,及时对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提出新的思路和对策,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动活动深入发展。要加强检查指导,规范考核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宁缺毋滥,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三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把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作为今年开展创建活动的重点内容,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解决当前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真正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根本目的。
三、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领导
一是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组,加强对本辖区创建活动的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活动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区域内创建活动的推进工作。
二是要加强指导,完善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一级指导下一级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保证创建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围绕创建活动的目标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把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每个责任人。同时,一定要扎扎实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进行具体的调查研究、分析指导,不断推进。在工作的过程中,对涉及到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寻找解决办法和途径。总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一定要扎实推进、有序展开,要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不要做表面文章。
三是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在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的基础上,精心推选出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召开座谈会、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广泛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对加快我市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使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都了解、理解并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搞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企业和职工双方互利共赢,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晋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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