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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郭新刚报道)自今年4月以来,特别是“5.4”涉爆案件发生以后,该局紧紧围绕市局党委统一部署,坚持边整治、边规范的工作思路,抓预防、除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严密工作措施,清查、搜排、管理多管齐下,四措并举,边查边建,逐步形成了城区民爆物品管理四大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源头治理。5月4日,晋城煤业集团职教中心家属区发生一起非法涉雷管爆炸案件,我局按照市局李亚力局长要求,在立即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了民爆物品部门管理责任,分局明确要求,派出所和治安管理大队,要进一步加大对涉爆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严格审批,做到“五个一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行动中,分局包所领导与派出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与管片民警、管片民警与涉爆单位负责人层层签定涉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细化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了基层。
二是建立警民互动机制,坚持部门推动。在民爆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密切联系依靠国土、资源、安监等专业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行动,防止管理部门职能交叉而形成新的不安全隐患。6月20日,我局在排查中发现市区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尽管取得了安监部门的销售许可证,但在节日销售旺季过后,对未销售的烟花爆竹不能安全存放,甚至大量存放于居民区地下室或营业场所,稍有不慎极易形成大的安全隐患。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市局副局长、分局局长赵建云立即向市局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李亚力局长要求,主动与安监部门联系,双方达成了立即收缴、专库存放的共识。与此同时,我局迅速向区领导通报有关情况,积极建议区政府召开相关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发放《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的通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区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整治行动。自6月21日以来,我局协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烟花爆竹联合检查组对市区的68个长期销售网点、109个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整治行动。共清查整治市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92家,督促回收超配鞭炮1599件5596.5万响,烟花65件,全部存放安全地区。
三是建立日常排查机制,坚持收缴务净。我局坚持“五个结合”,即: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辖区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上级部门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开展过筛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逐一查漏补缺,决不留死角死面。在民爆整治前期行动中,我局按照李亚力局长要求,主动与市局有关部门联系,利用搜爆仪对市区进行全面排查,取得了良好效果,充分体会到了现代科技在治安管理中的突出作用。近日,我局从有限的资金中拨专款购买了四台进口远距离炸药探测仪,按照治安大队专人负责,各派出所密切配合的方式,采取不间断、全面查的方式,对市区每家每户、各个角落、各个层面进行反复搜排、清查,确保不留隐患。
四是建立涉爆宣传机制,坚持舆论引导。在民爆管理中,我局始终把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作为一项硬任务,作为民爆等危险物品专项整治的首要环节来抓。分局要求各派出所广泛发放通告等宣传资料,并落实“签收制”,登记领取人姓名、联系电话,大张旗鼓地开展“十个一”宣传活动,切实形成严打严治的强大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7月8日早7时许,市区高庄18号群众尹国平主动向东街所报告,在市二院附近清理垃圾时发现电雷管,经民警现场检查,共有15枚电子雷管;7月9日,市区一群众在辖区民警的反复宣传下,主动向我局治安大队上缴子弹47发,紧锣密鼓的宣传舆论,使市区群众逐渐形成自觉遵守民爆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揭发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强烈意识,为形成民爆物品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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