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委员会建设全面提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已成功进行了三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尤其是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广大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普遍得到了保障,民主意识空前高涨,大大促进了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目前我市共有村民委员会2216个,在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共有2221个,其中因为换届不到两年的14个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不进行换届,共有2207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换届率第一次达到了100%。全市1,140,122名选民有1,008,040名参加了投票,参选率达到了88.4%。高平、陵川等地的选民参选率高达90%以上。在选举中,一次性直选成功的村726个,占34.5%,采取确定候选人方式选举成功的村1445个,占65.5%。通过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的群众基础更加扎实。一批年富力强的村民进了村委会班子;一批有文化有技能的村委会成员脱颖而出;党员和妇女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从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在全市2216个村民委员会中,村级班子坚强有力、团结,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社会和谐、群众满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扎实有效的村达到1130个,占51%;村级组织健全,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村内比较和谐稳定的村达到1020个,占46%;重点村及难点村66个,占3%。目前,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已经提前介入,结合换届前审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村、难点村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治,为圆满完成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进展。根据《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的通知》(晋市纪发[2007]6号)精神,我市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小组会议制度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如阳城县对各村实行的村务工作“四把关”(议事关、报批关、归户关、监督关);各县(市、区)建立的“四项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组织用人制度;村干部任期审计制度;村务过失责任追究制度。沁水县在全县实行的“四条防线”(规章制度防线、思想教育防线、财务管理防线、组织监督防线)等经验做法,有效遏止了村务决策的随意性,村务管理的家长制,成为了民主监督的防腐墙。据调查,在全市2216个村中,长期能够坚持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有1570个,占70.8%;村民理财小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有1521个,占68.7%;坚持按时村务公开的有1810个,占81.7%;经常开展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的村有1633个,占73.7%。泽州县犁川镇,规定每月25日为民主评议日,雷打不动,包片干部需轮流参与,书记、镇长也要分别参加一个村的民主评议,效果非常明显,村民普遍表示满意。
二、村务公开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充分保障村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了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各县(市、区)参照市村务公开领导机构的形式,全部相继理顺了新的领导机构,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任务职责,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实行了村务公开领导责任制。使全市上下建立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合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和督查机制。截止目前,全市2216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村务公开率达到了100%。其中高标准示范公开的村2099个,占总村数的94.8%。
新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后,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工作。今年5月份,高平市村务公开领导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检查的通知》(高市村发[2008]2号),对全市各乡(镇、街办)的村务公开内容、程序、公开栏、配套制度、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整改。目前高平市村务公开面达100%,公开规范化达95%以上,16个乡(镇、街办)都实现了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服务。2006年11月,泽州县在犁川镇召开了全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现场会,并以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实施意见》,使全县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推进速度上有了一个突破性发展,出现了巴公镇、北义城镇、犁川镇、下村镇等一些典型乡(镇)和南庄、刘轩窑、牛山、李村等一批做的非常好的典型村。按照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及时启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得到了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响应。去年底,阳城县和城区的北石店镇、泽州的北义城镇、沁水的张村乡被省村务公开领导组表彰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城区和全市的13个乡镇和27个村被表彰为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另外还有43人被表彰为省级(2)和市级(41)先进个人。
三、社区建设有了新突破
通过依法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区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呈现“两升一降”。“文化素质明显提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了80%;“党员比例明显提升”,党员占到了社区干部总数的52%;“平均年龄降低”,社区干部平均年龄42岁。为我市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选举,完善了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机制,按期依法选举产生了社区党组织——领导层;依法选举产生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策层;推选产生了协商议事会——议事层;选举产生了社区居民委员会——执行层。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协商议事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形成了规范有序的民主决策机制。
全市各社区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制定和完善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协商议事会议规则、居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了社区干部的职责以及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了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等方面的要求;健全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各社区成立了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两个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工作;完善了社区干部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了民主评议社区两委干部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干部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用制度规范社区干部和居民的行为,增强了居民自治的能力,增强了社区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