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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落实城乡低保配套资金,继续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全市城乡低保社会化发放,城市人均月补差不低于97.6元,农村人均年补差不低于432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制定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做好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提高整体救助效益。
三、五保供养工作。积极筹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按照政策规定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10%以上。
四、基层民主政治。全面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任务,换选率达到100%。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达标率要达到10%以上。
五、优抚安置。认真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兑现。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应安置对象的80%以上,自谋职业率达到应安置对象的5%。
六、社会福利工作。继续拓宽福彩发行渠道,创新营销模式,规范站点管理,销售额要达到0.8亿元。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广泛开展养老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新建1个“爱心超市”,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综合协调、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