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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张宝顺在我市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8-09-04



   (本网讯 记者张培报道)9月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在我市调研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山西创造有力的条件。

    省委副秘书长姜新文,省林业厅厅长耿怀英,市领导张茂才、王茂设、赵学梅、师建平陪同了调研。

    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已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为了详细了解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9月4号一大早,张宝顺书记一行就深入位于大山深处的沁水县郑庄镇庙沟村,入户听民声、实地访民情,详细了解村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满意度。在庙沟村边的林地旁,张宝顺与县乡村干部、林管人员、村民、林业大户围坐在一起,亲切交谈,面对面听取大家的建议。座谈会上大家积极发言,充分讨论,张宝顺不时询问、认真记录,会议气氛十分热烈。

    在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后,张宝顺指出,晋城市作为林权改革的试点市,有领导重视,群策群力,加上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一定能够做好林权改革工作,为全省的林权改革探索出更多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张宝顺书记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对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要深入乡村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林权改革办法,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取得实效。张宝顺书记强调,在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切按农民意愿办事,通过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使这项改革的成果尽快惠及于民。村级组织和林业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帮助农民划界确权,做好林权下放到户后的服务工作,在防治病虫害和护林防火方面继续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要增加投入,增加人力,解决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山西。

    张宝顺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林权改革摆到推动农民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加快推进,把农民真正关心的事情办好抓实。林权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发扬民主,实现公开,一定要把山地林权确权到户,在经营中探索股份制、联户经营等各类方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目标,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山西创造有力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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