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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赵立强报道)9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就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会议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大局,影响深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全市上下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切实增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市委书记张茂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王茂设做动员报告。省林业厅厅长耿怀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巧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师建平、省林业厅总工程师任建中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学梅主持会议。
会议提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底,用一年多的时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试点市改革任务,各县(市、区)60%以上的乡(镇)完成明晰产权、核发林权证工作,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为我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到2011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核发林权证工作,完善落实配套改革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初步建立起规范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和高效的林业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农民增收、资源增长、生态改善、农村和谐的目标。
张茂才在讲话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第三次重大改革,是实现林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市,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和全面理解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这是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丰富和完善,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张茂才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三农”工作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一定要联系实际,因地制宜,一是要始终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真正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二是要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积极探索林政资源管理的新办法,坚持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加以推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四是要坚持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还要突出抓好各项配套改革。
张茂才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像当年抓农村土地承包那样,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各种力量,扎实有效推进。要认真传达贯彻好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真正让县乡村各级干部和林改人员领会改革原则,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方法步骤,积极稳妥推进。
市长王茂设在动员讲话中要求,一定要切实完成好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四项主要任务,要在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各集体经济组织的民户。在开展林改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和解决好五个问题:一是要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二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好群众的首创精神。三要坚持依法改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四要注重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机制。五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山林纠纷和承包纠纷。
王茂设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林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各级都要成立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组。按照“市级加强指导、县级直接领导、乡(镇)组织落实、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并签订责任状,经费要保障,职责要明确宣传要广泛,方案要周密,监督要有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事关农村生产关系重大变革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摆在重要位置,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打消思想顾虑,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农村和谐的目标。
耿怀英在讲话中也对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还向各县(市、区)下达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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