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03年7月,山西省相继发生三起文物大案,临汾市浮山县国家馆藏一级文物被盗、省保单位清梦观被烧、忻州繁峙县国保单位岩山寺三尊金代彩塑被暴力犯罪团伙抢劫,事发之后,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公安厅迅速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温家宝总理迅速作出“惊天大案,务求速破”的重要批示,刘振华省长和范堆相副省长立即责成山西省文物局迅速组织一次全省范围的文物安全大检查,对全省省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文物库房、文物机构和人员、投入等进行全面检查。
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长李福民率文物处一行四人于2003年7月24日抵达我市,与市旅游文物局共同组成文物安全检查组,对我市四县一市一区省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文物库房、文物机构和人员、投入等进行全面检查。于2003年7月31日结束,检查发现和暴露了我市文物保护单位一些脆弱状况和安全隐患,尤其是投入不足、机构不全,保护监管不力的情况十分普遍。
检查结束后,副市长赵学梅召集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和市县文物系统单位负责人在高平进行了文物安全检查通报和调研讨论会议,赵学梅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力争使文物和我们人类守候的时间更长一点,发挥文物历史、艺术、哲学、美学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会议还就我市文物众多,但保护机构不健全、人员偏少、培训不够等存在问题进行了研讨,赵学梅副市长提出三点要求:一、各县(市、区)成立文物事业管理局。二、对全市15处国保,35处省保文物单位进行安全消防检查,要统一配置电话、消防器材、责任人员等。三、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文物知识培训工作。(晋城市旅游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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