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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全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山西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专题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会议,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做了全面动员部署。
一、领导重视、传达及时,宣传动员到位。
全市会议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召开全体会议,市司法局局长林维民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做了全面动员部署。林维民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政治责任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工作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人员、健全机构,组织保障到位。
根据《实施意见》和纪委部署工作会议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晋城市司法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检监察室兼任。
三、强化职责、严格落实,任务分解到位。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充分结合工作实际,领导组进行了严格任务分解,层层工作细化,确保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1、一把手负总责。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负总责;2、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党组成员分管工作范围,明确各党组成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3、分管科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具体负责人和主要承办人。这样在全局乃至全系统就形成了一个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科室(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结合实际、全员参与,工作落实到位。
当前落实《工作规划》,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们主要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工作规划》及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各科室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人员进一步研讨,各科室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市委《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建立了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三是各科室部门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加强司法行政职能创新、加强管理和落实制度相结合,确保了《工作规划》落到实处。四是全局积极筹备拟于九月份召开的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晋城现场会,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
信息来源:晋城市司法局 张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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