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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建平: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
2005-05-16


副市长 师建平


   (据太行日报5月14日)


  5月15日至5月21日是第十四届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减少管网漏损,杜绝用水浪费,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

  近年来,我市城市节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的用水效率和效益有大幅提高,但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用水结构不合理。二是水污染趋势加剧。三是水资源浪费严重。四是城市拓展给供水带来的压力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是基于我市市情、水情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城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确保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依法行政,做好城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应根据水资源统一规划合理编制供水计划,完善取水许可证制度,实行“三同时”“四到位”,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使用;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取水许可申请时,必须附具节水设施设计任务书和相应的节约用水措施。当前,要对取用城市地下水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新建自备水源,对现有的自备水源要在年内彻底关闭,以确保城市水资源的优化利用。

  二、积极推广节水器具,减少管网漏损,提高用水率。新修订的《水法》进一步强化了城市节约用水内容,对推广节水型器具,降低供水管网漏失,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当前,要紧扣今年城市节水宣传周的主题,合理规划,加大投入,分阶段、分时段对旧城区管网进行改造,力争管网漏损率降至20%以内。同时,要以建设部颁布的《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为依据,全面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和推广工作,加大对销售环节的督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淘汰产品流入市场。今后,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居民建设,一律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用品器具,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从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各个环节入手,严把审查验收关。要大力开展城市污水资源化的工作,不断提高污水回收、处理、再利用的能力。各厂矿、企业要利用多种科技手段对现在的耗水型工艺、设备进行改造,推行中水回用技术,逐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回用率。

  三、加快城市水价改革步代,建立科学水价体制。水是一种特殊商品,我市现行的水价相对偏低,既不利于节约水,也不利于供水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市民的承受能力,应进一步推行阶梯式水价,通过合理、适当提高水价,促使有限的水资源充分发挥效能。同时要积极推进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工作,对于新建住宅,必须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原则进行设计;对于现有住宅要加快改造,可采取政府拿一点、产权单位出一点、用水居民集一点的办法,鼓励单位对现有居民住宅进行改造。

  四、提高全民的水危机意识和节水意识,积极参与节水型城市建设。要加强市情、水情教育,将水资源节约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积极主动参与节水型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对浪费水资源、破坏节水设施的不良行为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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