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
便民服务
在线办事
政府采购
议案提案
法治政府
政务督查
和谐晋城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频道 >> 政策法规



晋城市政府采购业务时限承诺

2006-05-31 00:00:00



晋城市政府采购业务时限承诺

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采购质量及服务水平,现对政府采购事项的完成时限作如下承诺:
一、接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采购计划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进行委托登记。
二、委托登记后,按照《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时限组织采购活动。
三、各种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编制及项目完成时限一览表:
采购方式 编制采购文件时限 完成项目时限
公开招标 五个工作日 三十天
邀请招标 五个工作日 三十天
竞争性谈判 三个工作日 十天
询价 两个工作日 七天
单一来源 一个工作日 三天
备注:
1、编制采购文件时限从确定采购方式开始,若所报项目技术要求不详,必须一次性告知采购人及时补充完毕。
2、完成项目时限从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3、需市场调查的采购项目,以上天数顺延1—3天。
4、以上时限适用于上述采购方式的一般项目,特殊项目按上级要求办理。

监督电话:晋城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65596
晋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2065633

 【放大字体】  【恢复字体】  【缩小字体】  【我要打印】  【编辑信箱】  【 评论

  相关新闻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