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府采购业务时限承诺
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采购质量及服务水平,现对政府采购事项的完成时限作如下承诺:
一、接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采购计划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进行委托登记。
二、委托登记后,按照《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时限组织采购活动。
三、各种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编制及项目完成时限一览表: 采购方式 编制采购文件时限 完成项目时限 公开招标 五个工作日 三十天
邀请招标 五个工作日 三十天 竞争性谈判 三个工作日 十天 询价 两个工作日 七天 单一来源 一个工作日 三天 备注:
1、编制采购文件时限从确定采购方式开始,若所报项目技术要求不详,必须一次性告知采购人及时补充完毕。 2、完成项目时限从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3、需市场调查的采购项目,以上天数顺延1—3天。 4、以上时限适用于上述采购方式的一般项目,特殊项目按上级要求办理。
监督电话:晋城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65596 晋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2065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