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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李治国
宗教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是特殊的群众工作。能不能全面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切实做好宗教工作,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的一个考验。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市、县两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组织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宗教场所的民主管理和建设、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自觉抵御境外渗透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积极投身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使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冲突与变革日益频繁。我国又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诸多国际国内因素的相互交织,使宗教工作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国际敌对势力以宗教问题为突破口,加紧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情况下,围绕宗教问题进行的分裂与反分裂、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依然十分尖锐和复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经常以“宗教自由”为借口干涉我国内政,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日益猖狂;达赖集团在国外敌对势力的支持下,利用宗教问题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从未停止;国内少数宗教极端狂热分子与国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从未间断;“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恶活动始终不断。目前,我市宗教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平稳的,但由于受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也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面临复杂形势的考验。特别是我市地处晋豫两省交界,北邻的长治市是伊斯兰教、天主教信教群众集中的重点地区,南接的河南又是全国基督教人数最多的省份,对我市的影响都很大。近几年我市就发生过举办地下经学班和外地基督教非法传教的问题。另外,佛、道教的“四乱”现象也还存在。为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对宗教工作形势一定要有正确的估计和清醒的认识。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事关党和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做好宗教工作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实化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必须实化举措,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抓关键。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尽管宗教问题错综复杂,宗教工作千头万绪,各个方面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个阶段强调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但只要我们始终牢牢抓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这两个关键,我们就能做到脚踏实地,心中有数。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增强党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准确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针对特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要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措施,以宗教活动场所的核准换证和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备案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重视政策指导,努力实现运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协调配合。这两个关键抓住了,做好宗教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和锐利的武器。
二要抓重点。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在宗教工作中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基层基础工作。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都在基层。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在党组织,重点在抓基层夯基础。要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做到县,任务到基层,层层抓落实。“工作做到县”,就是要把抵御渗透落实到县、疏于管理解决到县、不稳定因素化解到县、积极作用发挥到县、工作精力多投到县、基本情况摸清到县、干部培训重点到县、队伍建设侧重到县,就是要通过“县”这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把工作做到乡村。要建立健全县级政府宗教事务机构,充实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其履行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二是重点难点工作。要根据各宗教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决难点、重点上取得突破。继续抓好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育,着力做好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把握主动,确保领导权掌握在爱国力量手中;全面分析当前基督教工作形势,以市基督教“两会”成立为契机,坚持集中治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抓治乱治热,促进基督教活动的正常化;巩固伊斯兰教的综合治理成果,在守法爱教的前提下,规范合理的开展活动,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抓好佛、道教道风建设,支持宗教界人士和爱国宗教团体搞好佛教寺院和道教宫观的规范管理,着力解决乱建寺、乱修庙问题。要帮助爱国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目前,我市已成立了15个宗教团体,再加上即将成立的市基督教两会,宗教团体将达到17个。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是协助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助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县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指导,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从宗教界和爱国宗教团体自身来说,要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要更积极更主动地联系信教群众,在保障信教群众信仰自由的基础上,多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提高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和威信。要进一步完善宗教团体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与管理,使其更好地为信教群众提供服务。要结合自身特点,借用现代社会公共组织管理的一般模式,使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规章更为健全完善,活动更为规范有序,职能更为明确,人才选用更为合理。三是服务大局工作。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围绕中心中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尽职,始终是宗教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当前我国进入了“十一五”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要的发展目标。市五次党代会也确定了我市的发展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统战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宗教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充分调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多组织开展一些如陵川县倡导的“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事、当好人”活动,沁水县开展的“四爱一投身”活动,为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晋城做出积极贡献。
三要抓活动。市委统战部根据省委统战部要求,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市实施“凝聚力工程”开展八大活动,其中有一项是宗教界开展的“双五好”星级评比活动。活动内容涉及独立自办、遵纪守法、民主管理、团结和谐、勤劳致富、教风修养等方面,是一个综合性的评比活动,目的是促进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进一步爱国爱教、依法办教,发展经济、和谐相处,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双五好”活动是贯彻宗教法规、推动依法管理的重要载体,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举措,是宗教界为构建和谐晋城服务的有效途径。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双五好”标准,规范“双五好”评比,把“双五好”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通过这一活动,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整体素质,提升宗教工作干部的工作水平,推动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三、强化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根本保证,也是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市宗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在新的形势下,党委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把宗教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和关心宗教工作,分管领导要熟悉和掌握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宗教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在乡镇和宗教工作重点村,都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管事。
2、广泛宣传。宣传普及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宗教知识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进一步加大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解决对宗教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克服对宗教工作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通过对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使其能熟悉掌握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通过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培训,使其能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在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3、健全机制。做好宗教工作不只是宗教工作部门的事情,而是党委、政府和各个方面的共同责任。宗教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多部门的支持。宗教、公安、安全、财政、民政、城建、新闻、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宗教工作格局。要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宗教工作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把宗教工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培养队伍。要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宗教工作的领导者,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是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者,宗教人士是宗教内部事务的主持者。建设好这“三支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培养一支能够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具有必要的宗教知识、善于领导宗教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和大局意识、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丰富的宗教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在宗教界有较强亲和力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要下大力气培养一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同党和政府真诚合作、自觉抵制渗透的爱国宗教教职人员。要将在宗教界有较高水平、有凝聚力、有威信的中青年教职人员充实到爱国宗教团体里,妥善解决新老交替问题,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领导权真正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在抵制境外宗教渗透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