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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务大厅窗口单位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政府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能,3月14日,市审改办对市直单位进驻政务大厅的审批窗口单位落实窗口工作人员A、B角零缺位制和科长坐班制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运行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初审环节,是市委、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006年7月份全市行政效能活动开展以来,市直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务大厅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初审环节程序,有力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目前,全市有35家市直单位的进入市政务大厅,其中,29家单位设立了单独的办事窗口,分别是: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环保局、公安局、执法局、药监局、劳动局、人事局、卫生局、计生委、气象局、地震局、物价局、水利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园林局、经委、民政局、安监局、文化局、林业局、畜牧局、教育局、科技局、质监局;另外,市商务局、体育局、旅游局、粮食局、农业局、广电局6家单位委托政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审批业务。据统计,2006年市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22907项,日均办理近百件、接待服务对象200多人,办结率达100%,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快捷高效的“阳光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虽然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检查情况来看,政务大厅窗口运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科长坐班制落实不到位
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晋市政发[2006]30号)中明确规定,各单位要“调整充实窗口工作力量,派出业务科长主持本单位窗口工作”,市审改办在2006年10月16日下发了《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晋市审改办〔2006〕4号),对未执行科长坐班制的市环保局、消防支队等9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但是,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科长坐班制仍然落实不到位。一是科长坐班制没有落实。市政务大厅29个办事窗口单位中,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市药监局4家单位仍然没有落实业务科长坐班制;二是科长坐班制有名无实。市地震局、人防办、林业局3家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是据工作人员反映,业务科长日常在单位工作,只有当窗口人员请假时,才临时到窗口坐班。
2、窗口工作人员严重缺岗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角零缺位制”,就是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双人双岗,A、B角分工协作,A角不在B角接办,杜绝因窗口人员缺岗而让当事人多次跑的现象发生,确保窗口审批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去年7月份以来,大部分窗口单位都按照有关规定,对窗口人员实行了A、B角零缺位制。但3月14日上午市审改办检查时,市教育局、公安局、科技局、民政局、计生委5个单位窗口,从9点20分至10点40分,长达80分钟无人在岗,出现缺岗现象。
3、制度落实走样变形
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晋市政发[2006]30号)中明确规定:各单位不得抽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到本单位窗口工作。检查时发现,市发改委虽然以文件形式明确了A.B角相关人员及其职责,但窗口常驻人员既不是文件中明确的A角,也不是B角,而是从下属单位抽调的人员。
以上存在问题,造成一些单位审批窗口只受不理,形同虚设,直接影响了政府部门形象,影响了全市行政效能的提高和政务环境的优化。为此,市直各单位特别是被通报单位,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晋市政发[2006]30号)的要求,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3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审改办。对逾期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下步工作要求
2007年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一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不断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速便捷的服务。
一是严格规范初审环节的程序。各单位要把窗口建设作为树立本部门形象的重要场所加以重视,调整充实窗口工作力量,严格执行业务科长坐班制;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A、B角零缺位制”,单位不得抽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到本单位窗口工作;对于已经授权,因工作岗位调动等,确实无法继续在窗口工作的,单位要及时作出调整,并予以授权。
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不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解决政务大厅窗口只受不理的现象。要切实推进“一审一核”制的实施,提高政务大厅窗口即时办结率;认真实施行政许可层级责任卡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层级责任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办负责制,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对于违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是要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试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在单位内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试点工作,将多个科室的审批权全部集中到一个科室,成建制进入窗口工作。
总之,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部署安排,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勇气,不断推动全市审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晋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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