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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2007-11-17 00:00:00




 
  (本网讯 通讯员张育松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司法部和省厅《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我局积极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就我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积极推动。我局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发挥职能、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原则,努力做到主题实践活动和本职工作相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和队伍建设相结合,主题实践活动与“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相结合。围绕“促进和谐·保障和谐·建设和谐”,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各项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展示新时期我市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执业风采,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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