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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林)局:
元月10日以来,全市普降大雪,给农业生产和农村群众生活带来影响。为及早有效应对暴雪天气可能带来的灾害,提高防灾减灾工作应急水平,确保农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电[2008]8号明电《关于做好暴雪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将做好暴雪天气农业和农村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防灾救灾工作的应急准备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暴雪给农业生产和农村群众生活所带来的影响,全面防范灾害可能给村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主动应对和预防暴雪引发的事故。特别是要关注农业生产设施及农村沼气秸秆气设施安全、火灾、爆炸、气体中毒、人畜冻伤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提前做好资金、物资、信息、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早掌握抗击雪灾的主动权。
二、明确责任,严格制定并具体落实详细的救灾措施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处置的原则,安排部署辖区内雪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协调农口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应对雪灾的应急预案,明确机构、责任和措施,要将责任细化分解,明确到人。要做好农牧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农村沼气秸秆气设施的保温和正常运行、牲畜疫病防治,组织好调运饲草等物资和农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必要时及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灾情调查和抗灾救灾工作。
三、严格值守,确保农情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会同农情信息员随时了解雪情,及时接收和上报信息。一旦发生灾情,必须立即上报市农业局,早、准、快地反映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及救灾进展情况等。同时要立即启动相应救灾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落实农业救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全力做好防范雪灾的各项应急工作,务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农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