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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工作。1、对民族“比团结、比发展”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帮助指导“比团结、比发展”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2、对六个县(市、区)清真食品网点进行巡回检查,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的经营管理,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3、对2007年扶持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进行检查,并确定2008年的扶持项目,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
二、宗教工作。1、举办一期民族宗教界人士培训班,提高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2、组织宗教“双五好”星级评比活动中受表彰的先进典型进行巡回演讲,宣传在“双五好”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动“双五好”活动的深入开展。3、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一次检查。4、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现场会。
三、机关建设。1、加强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2、完善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