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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陈杰斌报道)5月18日-20日,省市政府安委办督查组分为4组深入阳城县企业开展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抽查各类企业34个,其中煤矿6个,非煤矿山13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个,加油站4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个,民爆物品生产企业1个,民爆物品批发企业1个。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89条,限期整改150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1份。
检查中发现,煤矿企业存在有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井下标志标牌与实际不符;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无矿长、总工等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变压器等设施选型不当;日常管理不到位;采掘工程图等图纸与实际不符;采面支护不到位等问题。非煤矿山存在有未实行分层开采;采场边坡角过大;采面有浮石和伞檐;传动部分无防护装置;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等问题。危化及其它企业存在有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主要设施的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接地保护不完善;出入库台账记录不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过期;监控探头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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