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2008年全市各类生产事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283人以下。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42人以下,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230以下,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下,铁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
二、机构网络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安监机构队伍,健全乡镇安监机构队伍,试点村级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网络,建立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网络监控系统。
三、应急救援建设。完善市、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全面实行企业预案分级备案制度,督促指导六县(市、区)和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隐患排查公示报告制,实行安全承诺制,试行企业安全诚信评价制,推行政府分级挂牌公示督办制度,建立动态分类管理机制。
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四个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六、安全督察检查。开展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专项督查。
七、行政效能建设。全面落实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务公开,提升安监效能。
八、安监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着力构建和谐机关,创建文明单位,进一步提素质,转作风,创优质,建文明,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