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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论述
◎ 殷理田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划了美好的未来。特别是报告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部署,描绘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宏伟蓝图和辉煌前景,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又一新起点。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更加丰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所走的道路就是发动和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代表和实现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道路,因而是一条真正追求和实行民主的道路。在追求中国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道路上,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移,奋勇前行。毛泽东是新中国的缔造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开创者。1940年,在抗日战争的艰难岁月里,毛泽东指出:“在今日,谁能领导人民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并实施民主政治,谁就是人民的救星。”1949年9月,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按照民主原则共商建国大计,确立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建国后,根据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和新中国所面临的历史任务,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但是,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我国的民主政治也走过弯路。1979年,邓小平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郑重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断,把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到关系社会主义事业成败兴衰的高度来认识,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探索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执政党的党内民主、政府民主和司法民主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得到巩固和充实,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理论提高到了一个新境界。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速度加快、质量提高、过程公开,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加强,促进了我国协商民主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得到进一步落实。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呈现出一派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意味着我们党对民主与社会主义有机联系的认识已经提高到生命相依的高度。也意味着社会主义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通过人民民主的健康和蓬勃发展体现出来。这既是对人民民主价值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十七大报告中出现的这些新表述,将成为未来五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词,大大丰富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更加明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就是要坚持以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制度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就是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扩大民主,让人民当家作主。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深化了对人民民主的认识,把人民当家作主界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并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值得注意的是,表达权第一次写进党代会报告,被并列提出加以提升和强调,体现了民主政治的进步,有利于实现民主科学决策,有利于反映民情,也有利于缓解矛盾、解决冲突。报告提出的要“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必将逐步消除选举中的城乡差异,进一步扩大广大农民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发言权;报告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如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地位,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指明了方向。报告中“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的内容,标志着我国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将更透明,只要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重大政策,百姓将拥有更大的参与权、发言权。十七大报告首次出现了“公民意识”一词,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充分表明公民意识是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同时,十七大报告对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突出强调,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并要求推进厂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这充分表明,政府公权力的范围有望被进一步界定;政府管理越位、缺位、不到位的状况有望进一步改变;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范畴的社会生活、社会事务都由群众自治,从而扩大群众自治范围,以更好地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健全法制,让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十七大报告就全面落实这一基本方略进行了部署: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报告强调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重要性,强调了保障人权的重要性。特别是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坚强信念。同时,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并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20个字概括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并作出具体部署: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特别是报告针对我国行政管理领域广泛存在的部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提出了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这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未来政府机构的进一步科学整合与设置、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指明了方向。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加强监督,让权力公开运行。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目标,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权力运行上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坚强决心。为了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报告提出了若干具体措施: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等。报告还要求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报告还特别强调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这充分表明我党通过加强监督机制来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决心和信心。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式更加规范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复实践,不断总结,初步掌握了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律,在中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中,把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建立了既包含着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即“人民的统治”、“主权在民”,又体现了民主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制度。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才能不断地向前发展。虽然历史上我党在探索民主政治的过程中也走过不少弯路,有过深刻教训,但这绝不能成为离开党的领导来建立所谓“民主”的借口。党坚持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追求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今天,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底子薄弱、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民族分布广泛的大国来说,要把13亿人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前进,必须有中国共产党这个核心力量,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否则,国家将会四分五裂,人民将会形同散沙,民族将会陷入混乱的深渊,更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我国的《宪法》在对中国的人民民主性质做出明文规定的同时,对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既表明坚持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又表明这是人民的理性选择。半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国家民主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发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完善,人民直接参与的范围不断扩大;包括人权在内的公民基本权利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和实际保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以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和社会政治生活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改革开放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不断地改进,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在不断提高;政府民主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司法民主体制建设不断推进;决策机制、行政管理机制、司法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社会稳定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强政治协商。胡锦涛同志指出,“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优良传统、一大优势。与竞争性选举相比,政治协商有利于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协调与整合,有利于化解利益群体之间的分歧与对立,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形成与实现。尤其是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利益关系迅速变化、经济社会结构变动不断的转型时期的国家,政治协商是较为适合、较为有利的民主形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的意义就更加突出。民主监督是保障人民赋予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各项权力不变质,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根本方法。从一定意义上讲,民主监督是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只有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其他的民主形式才能真正发挥效力。
十七大绘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宏伟蓝图。我们坚信,沿着十七大指明的方向,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政治必将继续发展,在探索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道路上取得新的成就,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