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
便民服务
在线办事
政府采购
议案提案
法治政府
政务督查
和谐晋城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频道 >> 晋城市委



中共晋城市委信访局
中共晋城市委信访局
2007-10-04 00:00:00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01]14号),设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市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由市委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市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交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市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信访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干部人事、保密、安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编写和传递;负责编写《信访工作简报》、《信访信息》、《信访通报》;负责全市信访数字的统计和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负责全市落实政策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对信访热点问题、信访业务建设的调查研究等工作。

  (二)接待科

  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以及有关群体性突发事件;定期分析群众来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建议和要求;选择重要来访问题立案处理,通报来访情况,办理有关来访事项;安排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信访值周的具体事宜,落实和反馈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值周接待来访群众议定事项;负责对赴省、赴京越级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并进行协调处理。

  (三)查办科

  处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访局转办的群众来信,处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本恳的来信;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情况;向市领导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选择重要来信立案处理;通报来信情况,办理有关来信事项。负责上级有关单位和信访部门要结果、要情况等重要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和催办;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本局批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督办;负责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单位或无主管单位的信访案件查处。 

 【放大字体】  【恢复字体】  【缩小字体】  【我要打印】  【编辑信箱】  【 评论

  相关新闻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