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并进行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二)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三)负责引导和把握社会舆论,对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
(四)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鼓舞全市社会力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工作。
(五)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内设 8 个职能科(室、办)。
(一)办公室
负责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承办部机关各种会议,督促检查部务会议议定事项和部领导指示的落实;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办理部机关行政事务性工作;主管部机关机要和文稿、文件编号、划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和值班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市思想舆论战线情况,为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起草领导重要讲话及部里的重要文件;负责全市宣传信息工作。
(二)干部科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直宣传文化新闻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的业务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管理方面的考察、任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劳资、调配、干部档案管理和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宣传干部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统计年报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做好部机关和本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违纪、违法查处工作;负责宣传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宣传科
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以及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搞好各有关部门宣传工作的协调;组织安排各项社会宣传,配合党、政、军及人民团体进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重大先进典型进行学习推广;会同组织、纪检等部门抓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
(四)理论科
负责对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进行指导、协调、服务、考核工作,重点做好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和对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指导和考核。对理论工作方面有关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全市理论研究活动,交流研究成果,指导社科研究工作;抓好理论干部培训,加强理论队伍建设。
(五)新闻科
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出版方针政策,对全市新闻出版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行政监督;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正确把握全市宣传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抓好新闻队伍培训规划;负责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配合抓好报刊、图书和音像市场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六)文化事业科
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文化艺术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行政监督;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管理;审定和报送宣传文化事业的基本建设项目;督查宣传文化事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把握全市文艺创作、文艺评论、文艺理论研究的倾向和动态;配合抓好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外宣科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制定对外宣传规划;检查指导各种形式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工作。
(八)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起草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远近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意见;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各项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落实、评比、命名和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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