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调整:
(一)强化的职能
1 、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
2 、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产供销信息和安全无公害的农产品。
3 、面对中国加入 WTO 的挑战,加强全市农业外经外贸工作,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二)划出的职能
将原承担的农村环境保护职能交市环保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全市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大宗农产品的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财政补贴政策建议;促进全市种植业和加工业的迅速发展。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社会化服务体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整农村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抓好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粮食自给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菜蓝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的建议。
(五)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农科教结合战略;组织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对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农业宣传工作。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耕地、草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按国家制定的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市场准入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全市生产及引进种子、肥料、农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药药政、药检、植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全市植物和种子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组织有关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革和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宏观指导农村基层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的协调工作。
(十一)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局属单位改革,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二)承担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兽医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综合协调市直农口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内设 8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和局领导安排、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负责会务、文秘、档案、保密、保卫、新闻宣传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各项资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及事业单位兴办实体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农口各局和全市农业行业人事劳资的统计工作;拟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业系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智力引进等工作;负责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二)发展计划与综合科
研究全市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农村经济宏观指导措施;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农业生产资料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业产业之间的综合平衡;负责农业行业基本建设的立项投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协调农口各局的工作,并承担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兽医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种植业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以及商品粮、棉、果、蚕、油、菜基地建设;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生产事宜;发布农情动态、信息;负责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并组织扑灭;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拟定全市蔬菜产、供、销综合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四)农村工作与经营管理科
宣传、贯彻党在农村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村工作事宜;研究全市农村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提出指导性建议,并拟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意见;研究制定农村小康建设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全面达小康建设实施意见,并进行指导与督查;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研究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研究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协助建设部门指导农村小城镇建设。
(五)农业行政执法与扶贫开发科
承办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管理扶贫项目,拟定扶贫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组日常工作。
(六)科技教育与外经外事科
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办科研成果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管理科技成果及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工作;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耕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外向型农业规划;协调管理我市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组织指导有关世行项目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七)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拟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农业资源环境状况的监测;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各行业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生产的统计工作。
(八)产业化经营指导科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市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性建议,制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组织筹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审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项目,协调和安排落实必要的项目资金和经费;检查、督促、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负责产业化经营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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