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入职能
原交通战备办公室的职能,划入市交通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辖区内交通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和监督。
(二)组织编制全市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生产、交通规费征收、科技教育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三)负责全市专用公路、一般干线、县乡公路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实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定市场规划、建立市场服务体系,发布市场信息,监督市场经营行为。
(五)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工作,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和进行监督。
(六)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主管公路路政、运政工作;协同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路投资、价格、劳动工资及其它有关交通行业的经济政策;负责动员和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和公路紧急抢修工作;指导协调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工作。
(七)负责公路交通技术的管理和开发工作;拟定交通技术标准;负责公路运输车辆技术、车辆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指导交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行业基本情况的统计信息工作。
(九)负责交通教育、职工培训、老干部管理,指导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主管全市各级交通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一)组织、管理、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内设 6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政务、信息和文书档案工作;组织起草全局工作安排、总结、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管理。
(二) 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考察、任免、调配;职称评定;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老干部的管理;工资计划的报批;劳动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行业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定级和审报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实施、管理、上报、备案与监督;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科技教育规划与监督工作。
(三)公路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公路建、养、管方面的方针和政策,编制全市公路发展规划,以及公路建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和路政管理;组织和指导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负责搜集、整理和保管全市公路建设的有关技术档案和资料;负责市公路学会工作;做好全民义务修路的规划,并进行技术指导。
(四)综合规划科
组织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晋城市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发展计划;做好晋城市公路建养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做好全市县乡公路养护和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以及运输行业客货运量、周转量的统计工作。
(五)财务征费科
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监督检查本系统的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会计核算,管好用好各种资金;积极组织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搞好单位资产的监督与管理;负责交通系统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负责全市农用车辆的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编制拖拉机养路费征收计划的依据;确定下达各单位年度目标和任务;编制年度各种票证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征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行业整顿;做好规费的拾遗补漏工作。
(六)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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