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的各项部署、决策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及时进行跟踪调研、反馈情况,提出决策建议。认真做好市政府及办公厅的各类政务、事务、会务工作。
(二)办理上级党政机关以及外地单位发送市政府的公文,办理由市政府向省政府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电、函等各类公文。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的各类讲话、报告、专题文稿。
(四)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准备,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
(五)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对政府决策、决定和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作出报告。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八)负责收集、反馈、处理各类政务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省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九)负责办理市政府法制方面的工作。审核、修改、解释政府的规章性文件,对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搞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宜。
(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市长接待日、市政府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宜。
(十二)按有关程序严格管理并使用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等印章;统一刻制、颁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及下属单位的印章,启用并废止有关机构的印章。
(十三)代表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中心实施管理。加强对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
(十四)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办公厅所属部门、单位的人事、劳资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搞好党纪、政纪、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生育和双文明建设。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 市政府办公厅内设 9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事务、政务、会务、服务等工作。搞好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办理市政府党组、常务、全体、市长办公等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安排、接待上级领导、来宾、来客等公务活动;办理会务、接待经费预算、审核、报销;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印鉴管理;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及下属单位的公章刻制、启用及废止;严格按有关程序审核、办理进京车辆通行证;负责政务接待、市长接待日、市长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办公经费、办公用品、车辆调度、报刊征订等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和机房管理;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同志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及其它日常事务;负责编写《市政府大事记》及办公厅工作计划和总结;办理秘书长、厅主任、办公厅内部所开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二)综合科
办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函、请示报告、文稿起草;掌握并跟踪反馈政府宏观决策的运行情况;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报告,向省人民政府报送的工作安排、阶段总结、领导重要讲话和市政府及办公厅下发的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搞好调查研究对外宣传和重要资料的收集管理;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事宜。
(三)秘书一科
协助领导搞好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计划、政法、政府机关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办理计划、规划、统计、物价、交通、公路、劳动、外办、房改、公检法、司法、安全、邮政、电信、人防、重点工程和建设、环保、城管、供热、供水、供气、石油、烟草、盐业等方面的文电函、报告、讲话的文稿起草印发;并就所分管和联系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提出决策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事宜。
(四)秘书二科
协助领导搞好农业、民政、工业、财税等方面的工作。办理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气象、农机、粮食、供销、民政、残联、老龄和经贸、煤炭、工业、乡镇、煤运、轻纺、兰花、梅花、物产集团、国税、地税、电力、体改、人行及各专业银行、各研究所等方面的文电函、报告、讲话的文稿起草印发;并就所分管和联系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提出决策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事宜。
(五)秘书三科
协助领导搞好科教文卫、对外经贸、旅游、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办理教育、科技、计生、体育、卫生、防疫、地震、广播、戏剧、职业学院、文化新闻出版、爱国卫生、各保险公司和侨办、外经贸、开发区、旅游文物、技术监督、医药管理、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文电函、报告、讲话的文稿起草印发;并就所分管和联系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提出决策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事宜。
(六)人事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的人事、党务及职工教育工作;办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归口单位的有关人事工作,加强对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干部职工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及有关报表填报;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七)信息科
负责收集、反馈、处理省内外政务信息;负责向省、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负责与兄弟市地等有关方面的信息交流;协调全市政府信息系统的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办公自动化及政府上网工作;办理领导对信息批示的督办工作;在搞好信息传递的同时,加大市政府对外新闻宣传报道的力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八)督查室
负责对市政府的各项决策、会议议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办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目标责任制的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加大对重点工程、技改项目、城建项目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负责办理市人大、市政协议案、建议和提案;负责市政府常务会纪要的起草、印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九)法制办公室(挂晋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负责起草、审核、修改、解释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规 章性文件;负责全市规章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解决行政机关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应诉;组织指导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证件的使用和管理;协调仲裁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市政府法律顾问,承办市政府的行政法律事务;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市办发〔 2001 〕 35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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