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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晋城市城镇
2007-09-30 00:00:0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在全市的执行;制定联社章程,并依照章程开展社务活动;发挥连结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制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行业系统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联社所属单位深化改革,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发布市场经济技术信息,为有关部门和联社成员单位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宣传工作;负责成员单位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五)负责全市城镇集体行业系统的统计工作,并进行调查研究、市场预测、资料汇集和综合分析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七)指导成员单位招商引资,积极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创汇。 

  (八)负责全市城镇集体经济行业系统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   物价政策、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九)对全市城镇集体经济行业系统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全行业系统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联社内设 6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联社领导组织协调联社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联社的管理办法;负责联社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接待、保卫、会务、信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市、区)联社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参加上级联社、兄弟联社组织的社务活动。 

  (二)资产财务科 

  负责联社资产及集体资产的管理,制订联社资产经营目标;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的资产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负责联社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联社及成员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联社机关行政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三)人事劳资科 

  负责联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组织人事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劳动工资管理、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指导、协调企业劳动工资工作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组织指导所属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组织行业系统下岗职工转岗培训,培育劳务市场,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 

  (四)企业指导科 

  负责拟定全市行业系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编制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指导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组织协调技术装备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城镇集体企业的环境保护以及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工作。 

  (五)经济技术开发科 

  贯彻城镇集体工业行业系统技术标准;组织所属企业开展行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指导企业改革、产品质量管理;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和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经济数据分析和统计工作;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协调   科技项目的技术攻关及成果审定;指导联社企业招商引资,对所属企业的科研活动进行指导、咨询、服务;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 

  (六)老干科 

  负责联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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