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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2003-12-15




 
  
教育局
服务内容:   设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实地勘查--批复(发证)
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职称证)3.拟任校长或主要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4.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验资报表)5.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6.其它有关材料
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不收费《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执行方式:   承诺件 联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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