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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丽清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1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30号),根据全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需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月19日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保障措施,统筹协调,确保服务业统计任务得到落实,认真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晋城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