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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市长热线运行情况通报
市长热线
2008-05-09 17:12:17



  一、运行情况

  1—4月份,12345市长热线累计受理来电13195件,其中,已经办结的为12855件,占来电总件数的97.42%;处在办理中的为340件,占来电总件数的2.58%。四月份受理来电 4539件,日均151件。当场办理4425件,占来电总数的 97.49%;处在办理中的 114件,占来电总数的2.51%。本月留单受理 223件,其中:求助类105件,占留单受理量的47.09 %;投诉类72件,占留单受理量的32.29 %;咨询类15件,占留单受理量的 6.73 %;建议类 16件,占留单受理量的7.17%;其它15 件,占留单受理量的6.73%。

  二、主要问题

  本月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城建、劳动保障、公路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

  1、城建方面

  一是市煤气公司收取煤气接入用户组装费3600元/户,市民反映收费太高。特别是在3600元组装费中,有2500元是入户的材料费,市民在接入时和实际消耗材料相比,感觉相差甚远,更是无法接受。二是乱搭乱建,在城区东后河社区表现尤为突出。由于东后河社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涉及普通居民多,处理难度很大。三是新市西街一废品收购站,车辆在运输垃圾过程中,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给小区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

  2、劳动保障

  一是劳动用工,工资没有保障。如杨先生反映:他在城区新世达聚龙苑做修理工,上班近两个月,但没有发过工资,生活难以维持。王女士为晋城市太行国际旅行社的职工,从2007年8月至今没有发过工资。二是由劳动用工合同引起的纠纷较多。梁先生反映:他在北义城镇刘轩窑煤矿个人承包了四十辆用于拉煤的三轮农用车,车子的相关承包合同都由煤矿保管。现在梁先生及其同事想另谋职业,但他不仅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车子,车款也得不到退还。三是有的单位不给劳动者办理相关保险。王女士是1998年在城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的,虽然有编制,但每月工资只有400元,而且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相应的保险。陈女士原来在市中行工作,06年中行以35岁大龄为由,将陈女士辞退。被辞退时中行以每年500元的标准支付了经济补偿,但陈女士认为:与其它地区相比这个标准偏低。

  3、公路交通

  一是陵川县六泉乡东部山区浙水村通往陵川县的公路破损已有两个多月,给当地的交通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农村修路应该支 付农民的占地补偿款不落实。刘先生是周村镇周村村的村民,村里修路占用了3户村民将近10亩耕地,村里承诺给每户每年赔偿500元,但没有落实。三是城区交通局王某野蛮执法,导致当事人头部受伤。

  4、环保问题

  一是太行路城区工商局家属楼前有个垃圾回收站,随着天气变热,发出的异味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二是晋城市建设局拆迁办在对商贸区金字塔大酒店附近的几排平房进行拆迁时遗留的建筑垃圾无人清理,加之居民垃圾随地乱倒,导致环境恶化,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三是市区施工地、歌厅噪声扰民。市区大十字附近的红拂歌厅晚上营业噪声太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红星街慧欣小区一施工地,深更半夜还在施工,噪音很大,导致小区里的居民晚上难以入睡。

    三、典型案例

    1、市纠风办对市煤气公司收取煤气组装费进行调查核实

    李先生反映:市煤气公司对接入用户收取组装费高达3600元/户,老百姓觉得收组装费是不合理的,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市纠风办4月30日回复:针对群众反映“煤气公司收取3600元组装费不合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我市煤气公司在城市管道燃气用户发展中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设计费100元、燃气工程费2500元(含庭院、楼前、主管和户内管道)、煤气表、灶及配件698元、煤气预售费45元,合计3343元。上述收费的依据分别是:
    ①、设计费100元,是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省建设厅颁发的设计资质等级进行取费。
    ②、燃气工程费2500元,是根据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04)219号”《关于规范省管燃气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精神收取。现行收费标准是2003年依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工程建筑安装取费等有关规定,进行建安工程定额核算,收费标准上报物价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安装材料(钢材)、人工费等,目前钢材和人工费比测算时的价格上涨一倍之多,但工程费并未调整。
    ③、煤气表、灶及配件698元,是商品销售价款,是依据国家燃气规范要求,煤气表、灶必须和所用气源相匹配,原则上推荐按照我市气质定制的表灶。但有些用户在市场购买灶具的,不再收取煤气灶销售款,告知其要与气源匹配,否则可能引起用气安全事故。
    ④、煤气费45元,是根据晋城市物价局“晋市价管字(2003)第28号”文,居民用气0.45元/M3的价格,预售100M3煤气的价款。
    针对上述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我办经过同市物价局协商,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一是对燃气工程费的收取及收费标准,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进行调查测算,上报省物价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二是市煤气公司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增进与群众的沟通理解。

    2、王某野蛮执法被查处

    2008年1月7日,常先生到锡崖沟附近送货,在行驶当中,一辆“中国公路”字样运管站的车停了下来,车上的人问常先生是否交了运管费?没等常先生回答,上前拉开车门就打人,常先生非常疑惑地问:为什么要打人?接着又挨了一顿打,当时一名执勤人员——王某拿着喝水杯向常先生头部砸去,导致常先生头部受伤,现在出院后仍患有后遗症。虽然当时交费单还在常先生身上,但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据调查城区交通局回军运管站站长还坐在车上,该车牌号为:晋E17785。希望政府有关单位给予救助。

    城区政府4月8日回复:2月4日,该事件在钟家庄派出所协调下得到解决。常先生和当事人王某均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城区交通局王某负责赔偿常先生各种费用13000元整。事后,城区交通局取消了回军站年终评优资格,并决定由王某承担常先生的医疗费用,并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在局内进行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活动,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3、阳城县民政局向脑瘤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田先生反映: 他今年20岁,从小和爸爸相依为命,家里的支出全靠爸爸一个人担负。现在爸爸患有脑瘤,病情严重,需要花大笔医疗费,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救助。

    阳城县人民政府4月22日回复:反映人田燕峰现年20岁,在家务农,父亲田余社46岁,农民,2007年患脑瘤,病情严重,导致双目失明,卧床不起,现只能保守治疗。因田燕峰一家不属于农村低保,按照晋城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晋市民[2008]29号)规定,不能对其实施医前救助,但鉴于其家庭因田余社生病造成的困难,民政局给予其临时救济2000元,以缓解其生活困难,并决定在其住院治疗后按照相关政策对其实施医疗救助,田余社一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4、城区行政执法局对新市西街一废品回收站下达取缔通知书

    段先生反映:新市西街736号院内有一个废品回收站,车辆在运输垃圾过程中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给小区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望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城区政府4月15日回复:关于段建宏于2008年3月12日反映的新市西街废品收购站,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给小区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的问题,钟家庄办事处联系了城区行政执法管理局五大队钟家庄中队的有关人员,对此废品收购站进行了1000元的处罚,并于4月10日下达取缔通知书,要求其在4日内搬出市区,并清洁其租住地的环境卫生。

    5、梁某承包三轮车的资金得以退还

    梁先生反映:梁先生及其同事在北义城镇刘轩窑煤矿承包了四十辆用于拉煤的三轮农用车,从2006年开始,从每月的工资中扣除了车子的车款,到2007年3月份时,梁先生及其同事付清了所有车款,每辆车子共付款8500元。由于车子的相关承包合同都由煤矿保管,现在梁先生及其同事想另谋职业,但梁先生及其同事不仅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车子,车款也得不到退还。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泽州县政府4月8日回复:根据合同规定,上述拖欠款项已全部退还结清,梁先生也很满意。

    6、歌厅噪声扰民 环保部门责令其进行隔音处理

    郭先生是晋城市大十字附近的居民,红拂歌厅晚上营业噪声太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尤其是郭先生家里有小孩,导致小孩不能正常休息。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市环保局4月10日回复:2008年4月7日,城区环保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该歌厅主要是因为安全通道未安装房门产生了较大的噪音,对此城区环保局要求该歌厅立即安装房门进行隔音处理,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7、口头协议引纠纷 政府出面解难题

    张先生等人是河南省中原水利局工程队的民工,2007年10月受河南省中原水利局委托为高平市柿庄镇杨庄村修桥。当时,河南省中原水利局没有和张先生所在的工程队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只有一个口头的协议。2008年3月31日,张先生所在的工程队要求和河南省中原水利局签订劳动合同,但遭到拒绝,并且扬言要殴打他们。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解决。

    高平市政府4月8日回复:接到该件后,我市立即责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对该事情进行了调查。经查,反映人张清贵为四川籍包工头,其反映的问题实际是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承包款问题。2月25日,张清贵带领来自四川、甘肃、陕西、山东等地的29名农民工到我市寺庄镇杨家庄村路桥工地打工,施工方为河南中原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月22日工程停工,29名农民工近一个月工资未及时发放。4月4日,经我市劳动、交通、信访等部门协调,并现场督查,由施工方给29名农民工现金结清全部工资共计5万元,事情全部妥善解决。

    8、金村镇府城村征地补偿费已兑现

    陈先生反映:金村镇府城村某村干部,非法将村耕地卖了2000多万,说是用地修建晋城大学,并承诺给村民经济补偿,但目前没有任何兑现。

    泽州县政府4月8日回复:晋城市征用府城村土地建晋城大学是经过合法程序征用的,征地补偿费是根据省政府182号令确定的,补偿费也于2008年3月26日前以每人一万元全部兑现给了村民。

    9、村主任违规开煤场 县政府责令要清除

    徐女士反映:泽州县政府责令泽州县大东沟镇峪南村的各个煤场都停工整治,并且要求在煤场的空地上种树。但是,只有村边的几个煤场停工并且在空地上种上了树,而村里的几个煤场却仍在施工,污染村里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核查解决。

    泽州县政府4月29日回复:我县责成相关部门于4月24日对大东沟镇峪南村周边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煤场生产迹象,仅发现峪南村一场地有存煤200余吨。经调查核实,该存煤点为峪南煤矿,因矿区存储不下设置了临时存放点,负责人刘某系大东沟镇峪南村村委主任。根据晋治超字[2007]1号文件精神,责令其于5月1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并依法下达了泽工商东处字[2008]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

    10、张某求助不妥当 政府委婉作解释

    张先生1991年2月在相底村村办铜矿由于炮伤造成双目失明。他的女儿有先天性心脏病,由于他的双目失明需要人照顾,他的儿子也在家里照顾他,没有经济来源的儿子生活也相当困难。张先生办的有低保,但是每年只有300元左右,根本不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帮助。

    阳城县政府4月29日回复:经东冶镇人民政府了解张锁锁家庭情况和经济情况如下: 张锁锁,现年59岁,在村办铜矿因炮伤造成双目失明,无大病,其老伴石容容,现年58岁,身体基本健康,无大病。张锁锁有二儿一女。大儿子张卫兵,现年38岁已婚,有一女,现用三轮车搞粮油兑换,估计年收入大概6000元左右。并耕种着10亩土地(有其父母亲4亩),二儿子张丰兵,现年28岁已婚,有一子,现在晋城万利通电力公司工作,每年收入大概在万元以上,女儿张春梅,嫁蟒河镇涧坪村,生活也还可以。在2001年,因张锁锁是工伤造成双目失明,虽然他们并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出于照顾,给张锁锁办理了低保,在2006年给张的老伴办理了低保,现在张锁锁夫妻每年能领取低保金776元。两儿一女都比较孝顺,平时张锁锁由其老伴石容容照顾。根据以上情况,张锁锁家庭是能够正常维持生活的,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将给予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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