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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晋城市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的公告

2008-06-30 15:37:45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晋政发电〔2008〕7号)精神,今年我市夏粮收购中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晋城市粮食局组织各县(市)粮食局、城区分局和市直高平国家储备库、省直晋城国家储备库,会同市农业发展银行,确定上报了我市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审核批准我市22个粮食企业为执行小麦最低价委托收购库点,现予以公示:

    一、山西晋城国家粮食储备库执行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

    城区:北石店粮站 

    陵川:西河底粮站、附城粮站 

    阳城:次营粮站、白桑粮站、芹池粮站、羊泉粮站 

    泽州:东沟粮站、孟匠粮站、水西粮站 

    二、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执行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 

    高平:城市中心粮站、河西粮站、马村粮站、陈庄粮站、野川粮站、悬南粮站、寺庄粮站、东周粮站 

    泽州:周村粮站、巴公粮站、板桥粮站 

    沁水:沁水县粮油购销中心

                             晋城市粮食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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