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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08)第4号
2008-10-10 17:33:08



  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2008--05号宗地
  1、用地位置:白马寺山杨庄村附近
  2、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
  3、用地面积:总用地104.934亩,其中A地块50.025亩,B地块49.972亩,代征道路4.937亩。
  4、出让年限:50年
  5、规划指标:
  (1)净用地容积率:A地块≤0.7,B地块≤0.5;
  (2)净用地建筑密度:≤30%;
  (3)净用地绿地率:A地块≥40%,B地块≥45%;
  (4)建筑控制高度:A地块≤16m,B地块≤12m
  (5)建筑后退四界
     东侧:退地界≥6m,; 南侧:退地界≥6m;
     西侧:退地界≥6m,; 北侧:退地界≥6m;
  (6)机动车停车位:≥0.7车位/100m2建筑面积;
  6、其它:
  (1)别墅式建筑风格、坡屋顶,并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2)在规划设计前,应进行地下采空区详探,以保证工程安全,如因采空区影响,该规划设计条件需调整时,建设单位可向发文机关申请变更规划设计条件;
  (3)建筑节能达50%;
  (4)2年内须建成;
  (5)配套基础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投资从城市管网引接或相对独立自行配套;
  (6)2000年以来,在晋城市从事过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不得参与该宗土地竞拍。

  (二)2008--06号宗地
  1、用地位置:建设路东、北环路南
  2、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3、用地面积:总用地44.63亩,其中净用地44.63亩。
  4、出让年限:70年
  5、规划指标:
  (1)净用地容积率:≤3.0
  (2)净用地建筑密度:≤27%
  (3)净用地绿地率:≥35%
  (4)建筑控制高度:高层≤59m,多层≤21m
  (5)建筑后退四界
     东侧:高层退地界≥6m,多层退地界≥3m
     南侧:退地界≥7.5m, 北侧:退地界≥8m
  (6)机动车停车位:住宅≥0.6车位/户
     非机动车停车位:住宅≥1车位/户
  (7)住宅日照标准:界内外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
  6、其它:
  (1)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达70%以上;
  (2)建筑节能达50%;
  (3)应实行智能化管理;
  (4)3年内须建成交付使用;
  (5)2000年以来,在晋城市从事过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不得参与该宗土地竞拍;
  (备注:土地流拍后,本规划设计条件作废,再次拍卖时需重新申请核定规划设计条件,依照新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有关公开出让的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六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大厦905室)
  联系电话:0356---2027425
  联 系 人:杨云芳 缑 城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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