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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4月24日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马巧珍主任所作的《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2008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促进经济强市、生态立市、科教兴市、依法治市、和谐建市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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