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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晋市治字(2008)第2号
2008-06-04 08:15:16



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领导组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晋煤集团:

  2006年以来,我市按照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晋城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省有关通知要求和今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安排,定于近期开展全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检查全市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决议的贯彻落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与部门沟通协调,发挥部门的积极性,互相配合,避免重复检查。

  (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

  三、主要内容

  中期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晋城市“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市人大相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为切实搞好本次检查,特制定《晋城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细则》(附后)。
  四、检查时间、范围、方法及检查组组成

  (一)检查时间:6月中下旬。

  (二)检查范围:以六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十大口和晋煤集团为检查单位。检查中被检查单位要分别抽查3?5个点。

  (三)检查方法:检查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进行(见评估细则)。检查中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考察、重点抽查点上(机关、企业、学校、乡镇、村、社区)情况等方法进行检查。

  (四)检查组组成:由市委督查室组成检查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人员共同组成,并要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各部门依法治理领导组要专题研究部署中期检查工作。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要通过检查,真实全面了解“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不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媒体开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专栏,集中宣传各级各部门“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晋城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细则

晋城市依法治市领导组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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