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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是山西实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的关键一年,是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及安全基础管理“三件大事”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巩固、发展、深化之年,也是市局确定的“现场管理年”,
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瓦斯治理方针,强化高温雨季期间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落实瓦斯治理的主体责任,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真正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发展,促进“五市”建设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煤矿监察局《2008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和市局《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安排意见〉》(晋市煤局办字[200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字[2008]300号)要求,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市地方煤矿隐患排查工作,经市局研究,决定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以治理瓦斯为重点的“一通三防”百日安全大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地方煤矿“一通三防”百日安全大会战顺利进行,市局决定成立“一通三防”百日安全大会战领导组。
组 长:赵晚畴
副组长:崔晋宁 刘俊文 陈永进 秦 强 薛志景 杨志明
许德旺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二科,负责协调“一通三防”百日安全大会战工作,收集各县(市、区)会战情况汇报,及时总结、通报会战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主任:李红德。联系人:彭波,联系电话:2068035。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1日—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在6月安全活动月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发动,为会战做准备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事故案例大讨论,认真汲取教训,查找本地区、本企业、本单位事故隐患和瓦斯治理的薄弱环节。
第二阶段:7月11日—9月20日为治理实施阶段。此阶段是会战的重要阶段。
1、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字[2008]300号)和本次大会战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出详细的“一通三防”百日大会战方案,认真完成会战各项重点工作,提升“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同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在第二阶段予以彻底解决。
2、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稳步推进,要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3、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第二阶段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为评定总结表彰阶段。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要将会战的具体内容、会战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市局“一通三防”百日安全大会战领导组办公室,市局将根据会战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三、会战目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成果,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突出抓好瓦斯集中整治,消除“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矿井通风标准化建设,规范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安装和使用,规范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使用。会战期间,全市煤矿消灭瓦斯事故和一次3人以上其它重特大事故。
四、会战重点
针对我市煤矿瓦斯重灾区的实际情况和瓦斯治理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大会战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完成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与初评上报工作。
2、依托“三条线”,会战期间全市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全面推行风煤钻,淘汰煤电钻,彻底解决因煤电钻失爆引发瓦斯事故的问题。
3、全市地方煤矿60万/吨以上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以点带面,以提升全市地方煤矿高瓦斯矿井掘进通风管理工作。
4、全市所有矿井要严格落实瓦斯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的规定,保障系统完善有效,会战期间完成瓦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5、组织全市部分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矿长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以进一步提高煤矿矿长及通风管理人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
6、全市地方所有煤矿要在会战期间组织职工进行一次“一通三防”相关知识培训,以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瓦斯防治知识和意识。
7、沁水、阳城、泽州三县要认真学习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采用大功率钻机、深孔大范围抽放瓦斯的先进经验,积极推广使用大功率钻机。会战期间上述三县至少要在一座煤矿装备300米以上大功率钻机,努力实现长钻孔抽放,保证预抽时间,提高抽放效果,从源头上治理瓦斯。
8、开展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会战期间2008年确定为标准化建设的矿井,率先实现通风质量标准化。未纳入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的高瓦斯矿井也要加强管理,力争建成通风质量标准化矿井。
9、开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对辖区内“三高”矿井即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突出危险性矿井)和低沼高管矿井进行检查,检查率100%。
五、会战要求
1、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要尽快成立相应的会战领导组和会战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会战达标工作。并将会战组织机构、会战方案和联系方式于6月30日前报市局“一通三防”大会战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2、各煤矿企业要针对本矿
“一通三防”实际情况制定会战方案,特别是在矿井瓦斯治理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凡“一通三防”会战期间不按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大会战,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酿成事故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6个月,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坚决予以严处,直至实施关闭。
3、在检查过程中,凡发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1)无矿井瓦斯治理方案的; (2)瓦斯治理责任制不落实的;
(3)瓦斯超限、超通风能力、超定员生产的;
(4)未完善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5)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功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的;
(6)矿井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
(7)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8)高瓦斯、突出矿井没有专用回风井的;
(9)高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和没有实行分区通风、存在串联通风、循环风、风流短路的;
(10)突出矿井(包括突出危险性矿井)没有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六证齐全”正常生产的矿井,必须开展矿井“一通三防”大会战活动并实现会战目标,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打一场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促进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加快我市地方煤矿标准化建设步伐,确保全市地方煤矿“一通三防”百日安全大会战取得明显成效。
晋城市煤炭工业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