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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红十字在行动”博爱救心工程的公告

2008-06-18 08:17:46



    为了更好的保护城乡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易受损人群的生活状况,发扬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真正帮助患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患儿摆脱疾苦、挽救生命,省红十字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红十字在行动--博爱救心工程”,现公告如下:

  “红十字救心行动”2008年5月8日到2008年12月30日,全省贫困家庭中患先天性心脏病的14岁以下儿童都可进行申请。计划首批对50例患者进行救助。

  申请方式:(一)患儿的父母,需持父母其中一放和患儿的户口本复印件,患儿的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书或心脏彩超报告及以下凭证之一可向当地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

  1、下岗职工失业证;

  2、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因智障或肢体残疾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证;

  4、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家庭收入证明。

  (二)对初筛符合条件的患儿,由县级红十字会填写《山西省红十字会“博爱救心工程”减免手术费用审批表》,并有县和市红十字会审核加盖公章后,附初筛患儿花名册及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30日前报省红十字会赈救部。

  (三)被确定为总会参与“新农合”试点的县,省红十字会将给予必要的支持,优先开展救助患儿工作。

  救助标准:每例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救助标准根据省红十字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一般情况为每位患者提供一次性手术补助费,最高救助限额为15000元,受益者的住院费及药品费自理,手术全部在山西实施。

  报名时间:此项行动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12月30日。

  晋城市红十字会地址:太行南路949号

  联系电话:2054120 6993920

  联 系 人:司林霞

  附件:1、申报须知

        2、山西省红十字会“博爱救心工程”申请减免手术费用审批表
        3、有关证明
        4、患儿病情诊断
        5、“博爱救心工程”受益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登陆山西省红十字会网站下载)


晋城市红十字会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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