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通知》(晋政发电〔2008〕7号)精神,今年我市夏粮收购中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晋城市粮食局组织各县(市)粮食局、城区分局和市直高平国家储备库、省直晋城国家储备库,会同市农业发展银行,确定上报了我市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审核批准我市22个粮食企业为执行小麦最低价委托收购库点,现予以公示:
一、山西晋城国家粮食储备库执行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
城区:北石店粮站
陵川:西河底粮站、附城粮站
阳城:次营粮站、白桑粮站、芹池粮站、羊泉粮站
泽州:东沟粮站、孟匠粮站、水西粮站
二、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执行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
高平:城市中心粮站、河西粮站、马村粮站、陈庄粮站、野川粮站、悬南粮站、寺庄粮站、东周粮站
泽州:周村粮站、巴公粮站、板桥粮站
沁水:沁水县粮油购销中心
晋城市粮食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