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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政办〔2008〕32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中小企业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水平,营造信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诚信企业”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诚信企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建立企业诚信制度为核心,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为重点,围绕创建“诚信企业”,协调各方资源,完善法制环境,推动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商,全面提升我市中小企业诚信形象。
二、创建“诚信企业”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力争全市中小企业诚信状况得到根本改善。一是建立相应的信用法规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用管理有法可依,在法律框架下依法开展;二是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约束机制,惩戒偷税漏税、恶意合同违约、恶意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三是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并逐步完善涵盖全市所有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定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培育一批结构完善、经营机制良好、信誉度高的中小企业,使“诚信企业”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三、创建“诚信企业”主要内容
(一)创建“诚信企业”活动的启动
由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银监、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初步定于2008年4月。一是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太行日报、晚报、晋城电视台、晋城市中小企业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诚信建设意义和目的,及时报道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内容,增强全社会对中小企业诚信建设的关注;二是组织有知名度、有社会影响的中小企业进行诚信宣言、宣誓活动。
(二)加强“诚信企业”建设,建立“六个信用”
指导中小企业建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要求诚信企业做到:1、基本信用:照章依法纳税、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2、质量信用: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质量欺诈和违法行为;3、商业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商业欺诈、恶意违约,毁约等行为;4、信贷信用:借贷或举债后能按期还本付息和依约清偿债务;5、价格信用: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无价格欺诈行为;6、劳动保障信用:不拖欠职工工资,不欠缴社保费用。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
为全市所有中小企业建立统一的信用档案,将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遵纪守法信息、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和非银行信用信息、企业质量档案信息和劳动保障信息等在内的企业信用状况信息纳入基础数据库并及时更新。通过数据库建设形成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支持,为行政管理部门高效执行公务提供支持,为担保机构有效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支持,为中小企业经济交往提供服务。
(四)构建培育中小企业信用主体。
1、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活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要定期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金融业务、企业信用管理等业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财务辅导、信用评价、品牌宣传、融资担保等服务;对重点中小企业进行专项辅导,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规范中小企业经营行为,建立中小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
2、开展“诚信企业”评定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诚信企业”评审认定活动,对诚实守信、经营合规、无偷税漏税、无涉税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由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市财政、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银监、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评奖,并由市人民政府授予“晋城市诚信企业”称号,向社会公布,允许企业在企业营销、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使用该称号。
(五)着力构建完善的法制环境。
制定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各级政府要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适时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努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市、县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起来,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严厉打击欺诈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合法保护金融债权。
(六)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晋城市“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产业基金的使用要进一步向诚信中小企业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专项支持条件的诚信中小企业可进行专项辅导并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争取国、省两级政策性资金的支持。
(七)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
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评分,推动信用评级在银行信贷、融资担保以及行业监管中的应用,对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应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在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财政贴息、金融承诺、融资担保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优惠服务。
四、加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市中小企业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工作有序进行和取得实效,由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银监、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成立晋城市中小企业创建“诚信企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郭长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樊 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秦李芳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成 员:毋
勇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连建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常根堂
市工商局副局长
关保利
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岳卫星
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
李先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梁仁锁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克平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张永庆
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纪检书记
范文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委会晋城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毋勇同志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OO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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