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市发〔2008〕10号

中
共 晋 城 市 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 作风建设的意见
一、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市委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参加“每月一讲”干部教育专题讲座。结合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讨论,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具体安排。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
二、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四大班子领导实行蹲村联企制度,每人直接联系一个贫困村或计划搬迁村和一个困难企业,一包三年,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市经委具体安排确定。
三、大力精文简会。实行无会旬制度。每月上旬,市委一般不召开综合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召开由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控制会议规模。领导干部按分工出席会议,不陪会;会议一般召开到下一级,确需扩大规模,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一般情况下一个会议只作一个主讲话;精简各类文件。发文数量在去年基础上精简20%。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发文;没有按照上级文件结合实际提出新的政策措施的一律不发文;领导干部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已在报刊公开发表的不再发文;在基层调研时的讲话一般只在基层有关文件和内刊上刊发。严格执行关于会议经费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得赠送礼品和发放纪念品,不准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把关。
四、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市级各部门年终工作检查、考核,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成综合检查组合并进行。
五、加强调查研究。市、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实际解决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要写出调研报告,政研部门对调研情况、调研成果进行督查和考评。
六、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执行群众来访接待日制度。各级各单位每月要至少确定一天为群众来访接待日,由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市、县领导干部要亲自包查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意义的信访案件。市四大班子领导每人每年至少解决一件群体性信访案件,由市信访局具体安排确定,解决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七、崇尚节俭办事。领导干部不出席剪彩、奠基、庆典、首发首映式、颁奖以及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确需出席的,邀请单位必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考察要轻车简从,到乡、村调研,不印发材料,不摆水果瓜子等。改进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主要会议和活动,由主办方发通稿;出席一般的事务性活动,不作公开报道。市、县机关单位业务经费以2006年为基数,三年不变。
八、带头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插手工程招标投标,不准干扰、打招呼,不准参与公款吃喝,不准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度假,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婚丧嫁娶不准大操大办,不准借机收钱敛财,不准为跑官要官的人提供方便,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接受监督,按规定向党委、纪委报告廉洁从政情况。
九、大力创优发展环境。各级各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期办结制、责任倒查制等制度。存在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对单位领导采取组织纪律措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
十、严格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雷厉风行,深入实际,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对不重视抓落实,影响工作,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