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
便民服务
在线办事
政府采购
政务频道
政务频道
政务督查
和谐晋城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频道>>最新文件>>最新文件>>正文
按部门查找 按年度查找 按规章分类  
搜索栏目 搜索范围



晋市政办〔2008〕92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08年晋城市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的《2008年晋城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2008年晋城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工  作  方  案

(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08年8月)

    为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公交管〔2008〕15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2008年山西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08〕51号)要求,着力解决全市当前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年内实现所有县(市)达到平安畅通县区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县(市),重点是泽州县、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高平市要巩固好“平安畅通县区”建设成果,继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引深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政府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成立以政府领导挂帅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 建设,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及职责任务。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体系,研究出台安全教育社会化意见措施。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制订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加大对公安交警部门新布建的乡镇交警中队资金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加强扶持农村客运,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2、做好集中治理货车超载超限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精神,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加强指导,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公安机关工作重点

    1、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城市、县城交通标志标线,制订和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案、目标和计划,确保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学校门前的交通标志标线齐全完好。

    2、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做好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上报,对交通事故多发和隐患大的路段、交叉路口,特别是道路沿线学校周边等重要地段要及时书面通知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3、加强县、乡道路管控。落实道路交通管理由国、省道路向农村乡镇道路延伸。一是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以乡镇为依托合理布建乡镇交警中队,其中泽州拟新建2个(大阳中队、陈沟中队),阳城拟新建3个(町店中队、次营中队、河北中队),陵川拟新建3个(夺火中队、平城中队、杨村中队),沁水拟新建4个(土沃中队、郑庄中队、固县中队、加丰中队);二是要重点加强乡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积极落实农村地区摩托车办牌上户优惠政策,努力消灭县乡及农村道路上的无牌无证车辆,严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以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合理渠划城市路网结构,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严查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加大对机动车停放、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会同城建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确保道路畅通。

    5、大力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违规运输、客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重点加大对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力度。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登记,提高管理效率。

    7、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相关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8、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发现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9、要制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群众聚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印制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重点加强农村和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适时提供交通路况信息,方便群众出行。

    (三)交通部门的工作重点

    1、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重点是等级以上公路、县乡公路和旅游公路;要加大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三级以下公路的改造,加快危桥险路改造工程和公路安保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2、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同时,要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等重要关卡,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监管力度,禁止2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且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发车出站。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分批对客运车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填补坑槽、清理路障、除冰扫雪、完善标志标线。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对县乡道路养护实行行业管理。

    4、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建设部门的工作重点

    1、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将道路、停车场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做到规划、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2、加强对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的管理,加强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驾驶人的教育培训,要逐步推行出租车和公交车GPS系统管理。

    3、严格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组织城市道路的占用、改造施工等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实施路口渠化和港湾停车站的建设和改造、调整和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均衡主次干道及支路的交通流、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以及提供路况信息等相关工作。

    (五)安监部门的工作重点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管理,减少、消除超载超限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同时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共同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以及运输从业人员队伍。

    2、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六)农机部门的工作重点

    1、切实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

    2、切实抓好乡村道路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上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

    (七)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

    1、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管理,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监督,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站,停止其检测业务,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2、协助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八)商务、经委、工商部门的工作重点

    1、商务、经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拼装车的解体和报废车的回收工作力度。

    2、工商部门对利用报废车“五大总成”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车、拼装车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3、派专人协助“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中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

    (九)卫生部门的工作重点

    会同公安机关以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及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十)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或承租车辆的监管,并在大、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县(市)要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十一)宣传、新闻部门的工作重点

    报纸、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要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四、考核评价

    (一)初评阶段。2008年10月开始,未进入“平安畅通县”的要按照评价标准及有关办法,提前做好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联系人:刘月富,联系电话:0356-2126028)。10月中旬,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市)一年来的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于10月31日前报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组。

    (二)复评阶段。2008年11月起,由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安监局等有关单位参加,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定的《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市所有实施范围内的县(市)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复评,结果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三)总结表彰。2008年11月底前公布初评、复评结果,部分县区接受部际联席会议检查组的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加强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定奋斗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和针对性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尤其是公安机关和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要加强检查指导,组织专家深入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把握时间进度,将工作做实做细。

放大字体】  【恢复字体】  【缩小字体】  【我要打印 】  【编辑信箱 】  【 评论
  相关新闻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