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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办发〔2008〕10号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驻市单位:
《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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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4月14日
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市委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检查验收,晋城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组参照中央文明委颁发的最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全面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围绕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掀起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为2008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检查验收,把我市建设成为文明和谐新晋城而奋斗。
二、领导机构
(一)创建文明城市领导组
组 长:张茂才(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茂设(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石正民(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 组
长:郭长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原国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冯建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师建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张晓峰(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鄢科武(市人大副主任)
李章宏(副市长)
贾联亭(副市长)
康吉仁(副市长)
陈改玲(市政协副主席)
程
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刘予强(泽州县委书记)
贾国华(晋煤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
(二)领导组下设九个工作小组
1、创建与协调组
组 长:石正民 张晓峰
李章宏 常务副组长:张晓峰(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副
组
长:任建宏(市政府秘书长)
孔庆鹏(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赵昌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朱
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克平(市财政局局长)
程
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刘予强(泽州县委书记)
贾国华(晋煤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
主要负责文明城市创建中各个工作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包括起草制定文明城市创建规划、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考核细则及其它文件,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明城市创建意见,编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简报,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务环境组
组
长:郭长青 常务副组长:任建宏(市政府秘书长) 副
组
长:孔庆鹏(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陈连太(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赵昌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朱
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郭宗泽(市信息中心主任)
主要负责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包括全市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确保党政机关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监督,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广大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3、法治环境组
组
长:原国政 常务副组长:栗
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副 组
长:任建宏(市政府秘书长)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寒霆(市公安局副局长)
卫永太(市民政局局长)
张秋旺(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局长)
张廷魁(市卫生局局长)
林维民(市司法局局长)
缑广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爱蓉(市妇联主席)
柴石旺(市残联理事长)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李红斌(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主要负责创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包括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基层民主建设完备,社会安定有序、公共安全保障有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完备,民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群众安全感在85%以上,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
4、市场环境组
组
长:康吉仁 常务副组长:王新善(市商务局局长) 副
组
长:任建宏(市政府秘书长)
赵昌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裴余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
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赵寒霆(市公安局副局长)
聂永平(市纠风办主任)
牛育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吕惠兰(市工商局局长)
张炯玮(市人行行长)
主要负责创建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包括诚信政府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规范“窗口”行业服务等。行业风气满意度>85%。
5、人文环境组
组
长:张晓峰 李章宏
常务副组长:常晓虎(市政府副秘书长)
裴余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孔庆鹏(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朱
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栗
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潘满库(市教育局局长)
卫永太(市民政局局长)
缑广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沈人鹏(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秋旺(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局长)
张廷魁(市卫生局局长)
闫长平(市体育局局长)
刘金锋(市旅游文物局局长)
刘万堂(市林业局局长)
李作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宋铁拴(市档案局局长)
成爱蓉(市妇联主席)
石云峰(团市委书记)
张高峰(市科协主席)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王福顺(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主要负责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道德实践活动,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市民教育,市民文明行为,社会道德风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国民教育,科学普及,城市信息化,文体设施,群众文体活动,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场所秩序,市民文明行为,社会公益事业等。
6、生活环境组
组
长:郭长青 常务副组长:李国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
组
长:卫永太(市民政局局长)
缑广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守元(市建设局局长)
李成太(市环保局局长)
贾承健(市交通局局长)
郭治琛(市统计局局长)
张廷魁(市卫生局局长)
韩淑君(市计生委主任)
王仁庆(市科技局局长)
李作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柴石旺(市残联理事长)
吕惠兰(市工商局局长)
樊林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福顺(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翟长翔(市网通公司经理)
主要负责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包括经济发展质量,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秩序,医疗与公共卫生,人口与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等。
7、生态环境组
组
长:贾联亭 常务副组长:韩守元(市建设局局长) 副
组
长:徐双荣(市园林局局长)
李成太(市环保局局长)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主要负责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包括城市生态,废弃物处理,城市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等。
8、创建活动组
组
长:张晓峰 李章宏 常务副组长:朱
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 组
长:任建宏(市政府秘书长)
白亚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和谐办副主任)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裴余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克平(市财政局局长)
姬庞陵(市编办主任)
李作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爱蓉(市妇联主席)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主要负责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创建的群众基础,文明城区、社区建设,文明行业、单位、家庭的创建,和谐创建、创建工作氛围和管理等。
9、检查监督组
组
长:石正民 郭长青
冯建平
张晓峰 鄢科武 陈改玲
常务副组长:张晓峰(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副 组
长:任建宏(市政府秘书长)
孔庆鹏(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王二虎(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白亚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和谐办副主任)
史颖锋(市人大秘书长)
侯贵宝(市政协副秘书长、经科委主任)
赵昌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郭跃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裴余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
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李东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
闫培烈(市国资委主任)
沈人鹏(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俊义(太行日报社总编辑)
牛龙飞(市电视台台长)
李朝霞(市电台台长)
郭宗泽(市信息中心主任)
程
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焦光善(城区区委书记)
刘予强(泽州县委书记)
主要负责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行阶段性的验收和督导,及时对创建效果不明显、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创建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同时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工作。
三、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重视是关键。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张茂才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九个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全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机构,加强本系统、本单位、本辖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全民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新格局。
2、广泛发动,全民参与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号召全市人民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的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全市总动员,全民齐参与的创建氛围。
3、突出重点,明确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将全国文明城市的7个方面,274项测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解落实。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创建目标化管理。城区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战场,要严格按照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对照《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城区、泽州县、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晋煤集团、驻市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一把手”要实行层层包干责任制,将创建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
4、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新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对责任范围内各自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督查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并与年度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创建任务的职责分工与要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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