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发[2007]12号)和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认真落实“5.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搞好全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晋煤办明电[2007]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10月15日—25日,省政府第五督查组在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韩世敏的带领下,对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井下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对我市泽州、高平、陵川、沁水、城区和兰花公司所属煤矿进行督查,共督查煤矿46座,发现问题和隐患140条,10月25日,省政府督查组将本次督查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省政府督查组发扬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标准,深入煤矿企业,深入井下作业现场,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反馈会,从严、从细进行了督查,对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组认为,晋城市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针对国务院、省政府一系列会议,市委书记李雁红、市长夏振贵多次指示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长青亲自安排部署每一项工作,李雁红书记亲自指导落实情况,夏振贵市长多次深入煤矿井下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9月20日、28日国家、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9月29日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领会了国家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给省委、省政府的一封信和张宝顺书记、孟学农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正确对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周密具体。落实省政府督查组整改要求工作认真到位,针对上次督查时发现的296条问题和隐患,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和回查负责人,整改完毕后由乡镇安监站、县检查组分别验收签字确保落到实处。截止目前,270条问题已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91%。未及时整改的隐患主要有:个别煤矿双回路采用单母线,单设备运行方式;矿井运输大巷未按规定使用渡线道岔;涌水量观测资料与大气降水相关曲线图不全;城区七岭煤业公司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隐患因受其它因素限制未及时得到整改,目前已落实了整改方案、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正在积极整改。“回头看”再检查工作深入、细致,市煤炭工业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地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回头看”县级交叉检查和市级督促检查,采取突查、夜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组织了不同层次的高频度检查,确保再检查效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上装备、建制度、强管理、夯基础、重应急。推进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产量监控三大系统的区域性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煤矿根据安全保障水平的高低和安全隐患的大小,实行A、B、C三类管理,对列为C类重点监管的煤矿数量原则上不低于煤矿总数的15%,每季度公布一次C类煤矿名单;对公布的C类煤矿采取不少于一个月时间的停产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恢复生产;连续3次列入C类名单的煤矿,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大力推进标准化矿井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第三阶段公告的关闭矿井及资源整合矿井严防死守,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所有公告关闭的63座矿井已被吊销有关证照、收回并停供火工品、切断电源、遣散人员,在主绞车、主皮带和要害场所上锁加贴封条,派驻高素质监管人员驻矿盯守,严防死守。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矿井关闭工作领导组,针对辖区内公告关闭矿井,制定了矿井关闭实施方案,并与关闭矿井签订了关井责任书。对于资源整合停产矿井,实施全矿井断电,主要设备由县、乡两级双封双锁,派驻驻矿员全天候盯守,部分煤矿井下受水害等因素影响,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供保安用电,井下严格执行“一停四不停”制度,确保矿井安全。各级监管部门加大了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每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各阶段都把资源整合矿井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组织生产和擅自组织建设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各级煤炭部门实行局领导和业务科长安全联包责任制,深入煤矿开展安全检查,督促煤矿加大安全硬件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瓦斯监测、人员定位、产量监控系统,配足配齐自救器、监测仪等仪器仪表,进一步加大机电设备投入和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跟班带班制、安全隐患日报制,各煤矿矿长、副矿长、班组长三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并严格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严格按照省煤炭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晋城市煤炭工业局下发了《关于15万吨/年(含)以下地方煤矿进行脱产培训的通知》,对15万吨/年(含)以下煤矿收缴了《煤炭生产许可证》,从9月30日起全部停产,进行全员脱产培训,21万吨以上矿井,两班生产一班检修,检修班不上岗员工进行轮训学习。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做到有案必查,调动群众积极因素,营造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的广泛群众基础,发动煤矿工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工作面布置不按省政府要求进行布置的、存在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存在隐患组织生产的,一经举报查实,对举报者进行奖励。从检查情况看,煤矿工作面布置,防止多头多面、以掘代采情况控制的很有成效,加大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五关闭”“六整顿”精神态度坚决,对问题处理不仅仅是处罚,将停产整顿作为一个重要手段,对隐患矿井真正停产,市煤炭局收回生产许可证,停产矿井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需要市里审批后,县里监督实施,验收后返还证照,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再检查工作中,对工作不负责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批评检查、警告、辞退的处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各县区、各部门、企业之间隐患排查回头看进度发展不平衡,有的企业隐患排查机制不够健全,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管理部门对存在的一些问题重视不够。陵川北关煤矿主斜井提升主钩头连接部分不合格,用铁丝代替绳卡紧固钢丝绳钩头;煤矿日常隐患排查有三定落实,无复查结果,形不成闭合管理,如高平市牛山煤矿。
(二)安全工作存在层层递减,层层减弱的趋向,虽然各级部门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但个别企业还存在应付,被动搞安全的思想,不能从根本上树立“安全为天、安全第一”的思想,厌战情绪比较严重。部分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安全生产条件认识上差异,认为乡镇小矿,尤其是低瓦斯矿井,安全条件差一点、管理弱一点是情理之中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积极、不主动。城区晓庄、东凤、凤公煤业有限公司对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超过整改期限仍然没有彻底整改解决。
(三)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业务技术力量薄弱,难以全面有效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管。
(四)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技术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乡镇煤矿,能满足主要生产环节和安全监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短缺。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仍存在凭经验办事,得过且过思想。
(五)培训机制不够完善。自己没有人才,从外面又请不进来合适的人才。培训教材、内容不统
一,考核不具体,对培训工作没有做到师资、人员、场地、考试、内容落实到位,有的矿对培训的认识不高,培训什么,什么人培训,达到什么效果不清楚。如泽洲宏奥煤业、城区冯匠煤矿。
(六)基础资料不够健全。
1、图纸资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切合实际,针对性较差,不具操作性;有的不进行逐级审批与会签,有的填图不及时,有的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标注不规范,有的井田内及与井田邻近的井筒是否充填、是否积水不清楚,有的隐患明显但未列入重大隐患中;有的采空区可能积水的范围及警戒线未在采掘图上标注,如高平市牛山煤矿。
2、作业规程编制不够严谨,规程不能科学指导生产实际,规程成为了通行证,开工证。作业规程中个别重要内容出现缺项,如高平市西山煤矿作业规程中没有规定放炮警戒线的距离、避灾路线等,泽洲天户村煤矿作业规程中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没有瓦斯员,无放炮警戒距离规定要求。
(七)现场管理较差
1、机电方面
(1)一些矿井仍然没有实现双回路,如沁水县中村煤矿、城区东凤煤业有限公司。(2)部分矿井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主水泵、罐笼、防坠器和绞车钢丝绳等设备未定期检测(验),提升绞车本身所带保护装置不全,提人绞车井上下未设摇台闭锁、安全门等装置,城区坡底煤业有限公司供电设施不匹配,主变压器为250KVA,下井隔离变压器为315KVA。(3)一些矿井存在有失爆,保护不齐全现象,如高平市同昌煤矿主井皮带无急停装置,城区东凤煤业有限公司有2台开关接线盒盖板螺丝松动,失爆。泽洲通达煤矿3302工作面运输机机头40千瓦电机接线喇叭嘴松动,接线腔内有杂物,接线柱有1个松动,电机失爆。
2、“一通三防”方面
(1)不同程度地存在矿井测风地点设置不全面、瓦斯日报表记录检查地点不全、瓦斯日报表有代签字现象。城区晓庄煤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大巷一段进风、一段回风,仅用一道正向风门;东凤煤业有限公司副井底水泵房在用水仓长度达15m,无通风措施;城区七岭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日报表三班井下检查瓦斯地点不一致,瓦斯检查日报表有代签字现象。(2)报表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跟踪分析,对风速超限没有分析,没有针对性措施,如陵川县关岭煤矿;(3)闭墙质量不合格,井下密闭墙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如陵川县老西沟煤矿;(4)尾巷风量控制调节不符合规定,尾巷无栅栏,如沁水县南河滩煤矿尾巷风量控制不稳定。(5)煤层注水,综合防尘工作开展还有一定的差距。(6)一些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存在漏洞,有的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正常连网。如:泽洲通达煤矿瓦斯监测异常情况记录当中,显示一巷道内由于更换变压器停电、停风三天,恢复供电后,无排瓦斯措施。
3、运输方面
(1)运输安全设施不能经常检查,个别钢丝绳有断股、腐蚀严重,如城区七岭煤业有限公司,泽洲通达煤矿主提升绞车钩头断股现象多,斜井缺钢丝绳底托辊、沿途多处枕木全部损坏。(2)斜巷“一坡三档”不完善,如高平市申家庄煤矿上扶坑口副斜井提升。(3)有的矿井主运输巷仍然使用简易道岔,如沁水县南河滩煤矿。(4)矿车无防跳销装置,无轨道绝缘,如泽洲峪南煤矿。
4、支护方面
工作面单体支柱有漏液现象,个别支柱迎山角度不够,支护强度不够。泽洲通达煤矿35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多处帮空缺,背板松动,支护质量差,支护材料不符合规程要求。3501运输顺槽空顶1.5米,无临时支护。
5、探放水方面
许多矿井缺乏相关地质资料,有的矿井探放水设计不严谨,密度、帮距不够。如陵川苏村煤矿防治水有规程,无编制、无贯彻签字,积水区标注不明白,孔数密度不够,不能够控制前方区域。
6、提升设施不齐全、提升容器不合格,不同程度地存在乘人罐笼及防坠器无煤安标志或未定期检测检验,罐笼门(帘)不合格,罐笼两侧缺铁挡板,以及井底未实现安全门与信号电闭锁等问题,特别是防坠器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例如:城区南石店煤业有限公司副井底无绞车过放距离;东凤煤业有限公司副井底无行人绕道,梯子间内折返式梯子不畅通;凤公煤业有限公司回风立井无井口平台和联锁井盖门,主立井井口无防护围拦及防坠落的警标,主井绞车闸间隙保护不灵敏;七岭煤业有限公司9号煤层排水井井口无防护栏,回风立井井筒内梯子间一段为直爬梯一段为井壁转梯。泽洲沙沟煤矿主井栅栏不合格,无人值班。
(八)个别煤矿机械化改造后,生产能力、运输能力大大提高,但存在问题:一是许可能力还没有置换,二是有的矿井的通风、排水等能力没有与之配套,满足了超能力生产的条件,形成超能力生产的安全隐患。
(九)整合关闭,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步伐,目前虽然监管到位,但长时间放置,需要大量人员精力,并且不稳定因素继续存在,不利于安全监管。
三、具体要求
(一)针对省政府督查组本次查出的140条问题和隐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迅速落实解决,责成煤矿分别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和整改督办人,从严从快按标准完成整改。对督查组上次提出而未整改完成的26条问题,要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尽快完成整改。同时要对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划清问题类别,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新问题和新隐患产生的办法等。
(二)进一步把握规律,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抓住瓦斯、水患等重大危险源控制,重点在落实上下功夫,必须把着眼点放在基层,着力点放在管理,着重点放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上,把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
(三)进一步加大和引深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持举一反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巩固专项成果,绝不能有厌战情绪,认识要高、要求要严、工作要细。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健全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实至煤矿企业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和现场管理水平。
(五)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尤其是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大奖惩和考核力度,认真解决三老问题(老问题、老检查、老不改)。
(六)各级各单位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一定要为企业提供优质技术服务,针对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组织专家对煤矿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帮助企业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