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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张彦军报道)晋城开发区管委会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国家五部委部署开展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同时,对区内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动工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强化入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力度,特别是采取措施督促未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的单位开工建设。一是对超过约定时间未开工建设一年以上的用地单位收取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建设;二是对超过约定时间未开工建设不到一年的用地单位限期办理开发建设相关手续,并限定动工建设时间;三是用地单位书面向开发区管委会作出承诺,如在限期内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和竣工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今年已收取土地闲置费60余万元,未开工建设单位书面向管委会作出了限期完成建设承诺。目前建设单位都在按承诺加大了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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