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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并进行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二)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三)负责引导和把握社会舆论,对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
(四)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鼓舞全市社会力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工作。
(五)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