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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实习记者韩艳帅报道)7月18日上午,市纪检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及省纪委关于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和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的有关意见和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纪委主要领导、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网通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不安排到企业任职;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经批准到企业兼职的,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等报酬,不得不获取股权;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应当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休。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到党政机关。
会议宣读了《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规定”,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规范因公出国(境)计划和任务审批,加强对团组国(境)外活动情况的监管;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会议同时宣读了《关于纠正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清理范围主要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财政拨款或补助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7月16日到9月30日,通过宣传、自查、纠正、总结四个阶段来完成各项清理纠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