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
便民服务
在线办事
政府采购
议案提案
法治政府
政务督查
和谐晋城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频道 >> 公告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2008-05-19 17:23:24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晋煤集团、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晋城监狱、阳电党委: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我市一些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组部和省组部有关通知精神,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具体办法是:

    1、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含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各县(市、区)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各党(工)委所辖部门单位的由各党(工)委组织部门代收后,上交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含500元)-1000元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各县(市、区)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省委组织部代转,各党(工)委所辖部门单位的由各党(工)委组织部门代收后,上交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直接交省委组织部代转;

    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下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基层党委代收,通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党(工)委组织部门统一上交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通过有关渠道直接汇往灾区。

    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党员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的组织和代收工作。在接收党员捐赠时,要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要按照党费收缴工作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将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

    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在收到款项后将分别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费收据》”、“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党费收据》”,由有关党组织转交本人。

    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
    账  号:89057668
    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
    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传真电话:010—58586892

    山西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费
    账  号:14001410008050013449
    开户行:建行太原迎泽支行
    联系电话:0351-4045219

    晋城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
    账  号:0506025609026419661
    开户行:工行凤翔支行
    联系电话:0356-2198411;传真电话:0356-2030365

    城区区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组织部
    账  号:14001655208050500348
    开户行:建行新市东街支行
    联系电话:0356-2033450

    泽州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泽州县委组织部
    账  号:0506012309026409546
    开户行:工行广场支行
    联系电话:0356-3031367

    高平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高平市委组织部
    账  号:0506025009026406705
    开户行:工行高平市支行
    联系电话:0356-5232161

    阳城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阳城县委组织部
    账  号:0506026209026401912
    开户行:工行阳城县支行
    联系电话:0356-4239353

    陵川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陵川县委组织部
    账  号:940101040003419
    开户行:农行陵川县支行
    联系电话:0356-6202566

    沁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沁水县委组织部
    账  号:0506027309024906582
    开户行:工行沁水县支行
    联系电话:0356-7025602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19日     

 【放大字体】  【恢复字体】  【缩小字体】  【我要打印】  【编辑信箱】  【 评论

  相关新闻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