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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推动全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市委宣传部每两年召开一届全市优秀文艺作品表彰会,隆重表彰两年来文艺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第六届优秀文学艺术作品评奖暨表彰大会拟定于2008年上半年召开,现面向全市征集优秀文艺作品。凡个人或集体于2006年元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传媒发表的文艺作品,包括文学、影视、音乐、美术(含书法)、摄影、曲艺等,均可申报;所申报作品均需有作品和获奖证书原件,美术(含书法)作品无原件的应附相关照片。作品和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作者,相关复印件和《评审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县(市、区)、晋矿所辖有关单位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晋矿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申报,市直各文艺团体、协会,由市文化局和市文联负责收集申报,市直各单位相关作品可直接报市委宣传部文艺科。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5日。望我市广大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
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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