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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秦树兵报道)
12月12日至13日,市编办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和市编办的特邀监督员对各县(市、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编办于11月初下发了检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领导职数和编制等10个方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并于12月30日将自查报告报市编办。此次督促检查是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分三组进行,每组负责2个县(市、区),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对机构编制工作都很重视,经过几年的努力,机构编制工作得到不断加强,《控编进人通知单》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三个一”审批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机构编制部门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增加,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编制、人事与财政相互制约的机制,《控编进人通知单》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少数地方还存在进人不通过编制部门、进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加强。关于对各县(市、区)的检查情况,检查组都分别向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了反馈。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进程。(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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