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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广社报道)2008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凤城路赵树理文学馆东南侧临街有在建施工行为。经查实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许可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和《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的规定,市行政执法局立即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该建设、施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顶风违法施工。
4月30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工地进行劝阻遭到拒绝。执法队员只好采取果断处置措施,亲自动手对已经架起的部分模板等进行人工拆除。在此后的执法巡查中,发现该工地仍在施工抢修。5月21日,市行政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紧急通告》精神对该违法建筑物实施了强行拆除。(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