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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及办公电话

2007-10-24



  1、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工作例会等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和秘书事务;负责起草本局的文件、报告和局领导讲话;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负责局机关发文的文字审查、文号登记和归档保存;负责收文登记与处理;负责信访、接待,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提案、建议;负责编写大事记;负责日常文印及印刷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

  联系电话:6995100

  2、执法队伍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大队的考核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6995115

  3、法律事务科

  负责法律事务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上报;负责各处(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落实普法工作;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各类行政违法案件的审理,指导各直属大队和各职能处室依法行政;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各类行政赔偿和错案的审查认定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的检查落实;负责各直属大队的案件评查工作;负责对各直属大队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审查、备案,以及重大行政处罚的组织、评查、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6995116

  4、指挥中心

  负责群众来电来访及局领导值班工作;负责协调各直属大队及机动勤务调动工作;及时反馈执法情况;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动各直属大队,统一安排和组织落实重大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995110

  5、督查纠察科

  对我局局机关、各大队及其执法人员、各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重要城管执法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重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队容风纪规定的情况;使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志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事项的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违法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995122

  6、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单位的法规法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订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戒勉谈话,查办有关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本单位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加强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负责本级和下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各种纪检监察报表工作;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6995132

  7、宣传科

  负责全局的宣传报道和相关文稿的草拟、核对工作,对局内部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参与局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和重大事件的协助调查和报道工作;负责局宣传工作计划及总结的拟定、上报工作;负责与有关新闻宣传单位的工作联系,组织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等各类简报内参的编发工作;负责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信息的收集及整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新闻文稿奖励的兑现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6995123

  8、财务科

  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资金的请拨、使用、管理和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支出;负责财务收支工作,办理差旅费、医药费等行政费用支出的审核报销、记帐、核算等日常收入和支出工作;按规定发放工资和补贴,负责社会保险、各项税费的缴存工作;负责各项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和保存,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核算及清产核资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95125

  9、车辆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规定;负责全局执法用车和公务用车的调度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局车辆的油料供应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全局车辆报废、更新和年度车检工作;负责协调车辆使用经费的核算、申报和各种税费交纳办理工作;负责全局驾驶员安全教育、业务技术的培训工作;负责车辆事故处理的协调和善后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6995121

  直属大队责任

  1、主要执法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晋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晋政函〔2003〕144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对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摘自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编办字〔2003〕75号)

  2、各大队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分解:

  根据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勤务区域和队伍编制,市区建成区(含矿区和开发区),分为四个勤务区。具体区域范围:

  第一勤务区(由直属二大队负责):东起泽州路(不含泽州路),西至西外环路(新市街以北段),北起北外环路(泽州路以西段),南至新市西街和华街广场环路。

  第二勤务区(由直属三大队负责):东起泽州路(不含泽州路),西至西外环路(新市街以南段),北起新市西街(不含新市西街和华街广场环路),南至中原街(泽州路以西段)。

  第三勤务区(由直属一大队负责):东起东城路(含凤台东街至东上庄立交桥),西至泽州路,北起太岳路(泽州路以东至谢匠铁路涵洞),南至中原街(泽州路以东至东上庄立交桥)、迎宾街(含火车站)。

  第四勤务区(由直属五大队负责):北石店、矿区办事处辖区。

  第四直属大队为机动大队,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行政执法与临时应急勤务处理工作。

  第四直属大队重案组,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划建设,以及环境污染方面的行政执法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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